警新界南反罪恶行动 设路障查酒吧机舖 拉51人涉危驾赌博等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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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南总区行动部、刑事部、交通部及无人机队,联同沙田警区、葵青警区、荃湾警区、大屿山警区及机场警区人员,在9月11及12日,进行代号“炽风”(RAGINGSTORM)的反罪恶行动,针对区内的罪恶活动及涉及使用车辆的罪案进行重点打击,在区内多个地点设置路障,检查可疑车辆,同时巡查多间酒吧、游戏机中心及其他目标处所,一共拘捕51人,年龄介乎18至90岁。

警方在区内多个地点设路障检查可疑车辆,同时巡查酒吧、游戏机中心等处所,一共拘捕51人。(警方提供)

行动中,51名被捕人包括26名本地男子、13名本地女子、一名内地男子、一名内地女子、6名巴基斯坦籍男子、2名印度籍男子、1名印尼籍女子及1名菲律宾籍女子,年龄介乎18至90岁,当中有人持“行街纸”。

他们分别涉嫌非法集结、危险驾驶、无合理辩解而没有提供呼气样本以作检查呼气测试、经营赌博场所、在赌场内赌博及违反逗留条件等罪行。

新界南总区联同沙田警区、葵青警区、荃湾警区、大屿山警区及机场警区人员,在9月11及12日,进行反罪恶行动。(警方提供)

警方严正指出,危险驾驶及无合理辩解而没有提供呼气样本以作检查呼气测试同属非常严重的罪行,妄顾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除了会遭到扣分或停牌,最高可判罚款2.5万元及监禁3年,其驾驶资格亦可能遭到取消。

另外,经营赌博场所及在赌场内赌博均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148章《赌博条例》,前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500万元及监禁7年,后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9个月。

警方将会针对相关的罪恶活动及涉及使用车辆的罪行持续执法,以打击相关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