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朱振国遇袭留医21年亡|刀手判囚10年破产 服刑逾5年后假释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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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朱振国在2005年执勤期间,遭一名青年拔刀割伤颈部,他负伤追捕对方,结果因失血过多致脑缺氧,惨成植物人,全身瘫痪;他翌年获政府颁授金英勇勋章,表扬其英勇行为。消息指,朱振国留医21年后,于2026年9月16日离世。

至于当年施袭的凶徒廖智勇,在2006年被判囚6年,在律政司上诉后,被加刑至10年;他在服刑5年多后,获准假释。后来他被律政司入禀,要求分担赔偿朱振国的费用,案件于2016年达成和解,已破产的廖智勇认责,但朱振国一方不向他追讨赔偿;和解金额保密。

廖智勇因案件被判监10年,现已出狱。(资料图片/陈雯慧摄)

案发在2005年7月19日早上,当年23岁的青年廖智勇怀刀欲行劫途人,在保安道市政大厦外,遭独自巡逻的朱振国截查。廖拔刀割伤朱的颈部后逃走,朱负伤继续追捕约50米后失血过多倒地。廖智勇则跑入横巷弃刀逃去,于案发同日下午,在地铁太子站向另一警员自首。

廖智勇于2006年4月,在高等法院承认藏有攻击性武器及拒捕伤人两罪,被判入狱6年。但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向上诉庭提出刑期覆核,至2007年1月上诉庭将廖的刑期增至10年。他早年向监管下释囚委员会申请假释,委员会鉴于他初犯、年轻及在狱中行为良好获假释,但须一直接受感化官监管,至刑期届满为止。

2011年有传媒报道,廖智勇在当年4月、即服刑约5年9个月后获准假释,在一间宠物店工作,其雇主表示满意其表现。

朱振国2005年受伤后,2016年时仍在医院疗养,其女儿(左)和妻子(右)到医院探望。(资料图片/传媒人花家姐提供)

廖智勇出狱后遭律政司入禀,要求分担赔偿朱的费用,案件于2016年达成和解。据悉,因朱振国被评为无行为能力人士,所以按法庭程序,寻求法官作出和解令;已宣告破产的廖智勇承认责任,但朱振国一方不向廖追讨赔偿,律政司亦放弃追索,故廖毋须赔偿,和解金额亦须保密。而根据律政司曾向法庭呈交的诉状,警务处向朱振国赔偿逾494万元。朱太当时曾表示,赔偿金会用于支付女儿的学费。

朱太在表示,获得的赔偿金将用来付女儿的学费。(资料图片/陈雯慧摄)

朱振国的母亲在2016年、索偿案达成和解当日,到过东华三院黄大仙医院探望留医的朱振国。她向记者表示,朱振国曾到过广州求医,当时略有好转,但2008年回港后由于没有私人看护,无专人按摩,手脚开始萎缩。她与朱妻均曾表示,不会原谅廖智勇

2016年索偿案达成和解当日,朱母到医院探望朱振国,向他诉说审讯结果。(资料图片/受访者提供)

案发翌年(2006年),香港特区政府向朱振国颁授金英勇勋章。当年政府在嘉许语指出,朱振国遇袭后虽然血流如注,仍表现出无比勇气,负伤穷追,勉力企图逮捕仍手持利刃的凶徒,直至因失血过多才不支倒地。他“甘冒生命危险执行职务,奋不顾身,堪称英勇行为的最高典范”。

朱太(中)不时到医院探望丈夫朱振国(右),期望奇迹出现。传媒人“花家姐”(左)亦曾一同探望。(资料图片/传媒人花家姐提供)
2007年,时任警务处处长邓竟成(右)到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探望朱振国。据当时《警声》报道,时任警务处行动处处长曾伟雄和刑事及保安处处长李家超亦有同行。(《警声》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