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南放蛇打击“白牌车”拉两司机 扣宝马及TESLA私家车调查
新界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人员今日(16日)在区内进行打击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行动的行动。行动中,人员乔装乘客,分别于青衣区及葵涌区截获两辆怀疑涉及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
两名分别45岁及48岁的本地男司机,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及“没有有效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被捕。两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10月中旬向警方报到。上述两辆涉案私家车亦已被扣留调查及作进一步检验。
两名分别45岁及48岁的本地男司机,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及“没有有效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被捕。两辆涉案私家车亦已被扣留调查及作进一步检验。(警方提供)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除非汽车获发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2.5万元及监禁12个月。
警方呼吁市民,出行时应选择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关的车辆为非法载客取酬,有关车辆的第三者风险保险或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