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伤人|增至2男被捕 美容师被指盗资料 禁制令失效前挨斩
元朗丰年路周五(18日)晚上发生伤人血案,一名31岁女美容师在街头被人用刀割伤左手臂,伤口深可见骨。警方周六(19日)下午于上水区,拘捕一名30岁姓成本地男子;今日(20日)再于元朗区,拘捕一名42岁姓黄本地男子。两人涉嫌“伤人”被扣查。案件现交由元朗警区刑事支援队第一队跟进。据悉,警方仍在追缉一名中国籍男子,年约30至44岁、瘦身材、 高1.7米、犯案时身穿黑色T恤黑色短裤,戴帽及口罩。
消息指,事主去年11月受雇于另一间美容院,未几被该店负责人质疑盗取客人资料,惊动警方。去年12月,事主其后受聘于现职的美容院,前雇主申请禁制令,禁止该美容院联系其相关客户,禁制令于9月19日失效。警方翻查天眼,发现案发当晚一名男子与成男同坐一辆客货车抵达案发现场,两人逞凶后分别乘坐两辆的士离开。
伤者前臂受刀伤深可见骨。(受访者提供)
案发于周五晚上9时14分,警方接报一名女子在丰年路20号元朗商会中学对开,被一名男子用利器袭击,导致手部受伤。伤者经包扎后送往博爱医院,随后转送屯门医院进一步治理。警方将案件列作“伤人”跟进。
9月18日,大批警员在案发现场附近搜索。(网上图片)
据了解,伤者曾在元朗区的一间美容中心担任美容师,美容中心负责人于店内两名员工辞职后翻看闭路电视,发现伤者疑将美容中心的客户资料,从工作电脑转移至USBU盘。美容中心负责人因此已报案,伤者因而被捕,并将于下周出庭应讯。警方初步相信伤人案是因纠纷而衍生,并非随机攻击行为。
警方提醒市民,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任何人意图使任何人受残害、外貌毁损、成为伤残或身体受其他形式的严重伤害,即属犯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案发后大批警员到场,在学校外搜索。(网上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