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秀路泳池六旬妇人上泳班晕倒送院亡 康文署:现正详细调查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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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民发文指,上周五(10月2日)天水围天秀路游泳池,有一名高龄泳客参加游泳班期间遇溺身亡。警方表示,上周五(2日)早上10时09分接获天水围天秀路游泳池救生员报案,指一名63岁姓陈妇人在泳池内突然晕倒。妇人由救生员救起施以急救,再转交救护车送往天水围医院抢救,惜返魂乏术,终告不治。

有网民质疑泳班教练及当值救生员疏忽导致意外。(Threads截图)
天水围天秀路游泳池。(资料图片/蔡正邦摄)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回复《香港01》查询 ,指10月2日一名学员在天秀路游泳池室内训练池参加私人泳会游泳课程期间遇溺,当值救生员与泳客合力将其救起,救生员立即为该学员进行急救,并由救护车送院救治。康文署非常关注事件,现正进行详细调查。

上中级泳班感不适 行往池边时突晕倒

据悉,女死者有身体病纪录。事发时,她正在上址室内游泳池参加由泳会开办的中级程度游泳班,惟她在上堂游水期间突然感到不适,于是暂停活动步向池边。期间怀疑她突然不支晕倒。

事主被送往天水围医院抢救,惜返魂乏术,最终告不治。(资料图片/郑嘉惠摄)

香港政府拯溺员总工会主席邓子安受访时指,他对事故中的死者感到惋惜,惟事故现正由警方调查,暂不便就事件作出评论。邓指,该区一直有救生员人手紧张问题;天秀路游泳池启用两年以来问题不断,公会近年接获会员求助多达数十宗,主要涉及救生员离开工作岗位指引的执行问题,管工双方关系紧张。翻查记录,上址泳池今年初更发生有泳池职员危坐高处危险位置事件。

邓称,将不幸事件放到网络公审犹如“未审先判”行为不可取,提供零碎的资讯容易以偏概全误导市民并不公平。呼吁停止网络公审勿影响救生员公众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