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疑禁飞区放无人机拍国庆烟花 民航处:正按既定程序跟进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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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广传一条短片,可见一名内地游客,于上星期国庆烟花汇演举行期间,在太平山山顶放飞无人机,并于维多利亚港上空飞过,拍摄从高空鸟瞰烟花绽放的片段。

不过,有不少网民发现拍摄者怀疑违规在禁飞区内放飞无人机,并在帖文下留言提出,发帖者未几删除该段影片。根据民航处网站显示,扯旗山(太平山)山顶、维港上空及岸边一带均为禁飞区。民航处回复查询指,操作小型无人机必须符合《小型无人机令》下的各项规管要求和操作规定,现正按照既定程序跟进有关个案。

民航处指,为了保障航空及公众安全,操作小型无人机必须符合《小型无人机令》下的各项规管要求和操作规定,若无人机活动超出相关标准操作规定及/或在限制飞行区内操作无人机,则属进阶操作,必须事先获得民航处及/或有关当局的许可。触犯《小型无人机令》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港币100,000元及判监禁2年。

在《小型无人机令》下,民航处会继续与警方紧密合作,加强宣传,并透过多方面的工作包括跟进个案等执行《小型无人机令》。如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均按照既定程序跟进,以保障航空及公众安全。就所述个案,民航处正按既定程序跟进。

片段字幕写上“当你国庆在中国第一城香港起飞无人机时,等到夜晚,你就可以拍到这样的画面”。(网片截图)

涉事影片除展示出烟花汇演盛况,更如“教学”一样,以简体字写上字幕:“当你国庆在中国第一城香港起飞无人机时,等到夜晚,你就可以拍到这样的画面”。其帖文题目为“飞跃维港上空 拍下世界第一夜景烟花”,并加入不少标签,包括香港烟花、维多利亚港、大疆无人机等。

根据香港法例《小型无人机令》(第448G章)规定,未经许可在限制飞行区或违规操作,最高可处罚款港币10万元及监禁2年。

根据民航处网站显示,扯旗山(太平山)山顶、维港上空及岸边一带均为禁飞区。(民航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