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弼街单位捣破淫窟 49岁男被控管理卖淫场所
警方指,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今午(8日)在区内展开代号“搜鹢(STEMPICKER)”扫黄行动,突击搜查弼街一单位,捣破怀疑卖淫场所,检获记帐簿、避孕套、毛巾等证物。
人员于该单位内拘捕一名姓岑(49岁)本地男子,他已被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案件将于10月22日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今午(8日)在弼街一单位捣破怀疑卖淫场所,拘控一名49岁本地男子。(警方图片)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39条《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
此外,警方呼吁市民守法,严格遵守相关规例。警方将继续严正执法,打击各项非法活动。
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今午(8日)在弼街一单位捣破怀疑卖淫场所,检获记帐簿、避孕套、毛巾等证物。(警方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