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公路两人骑共享单车沿路肩骑行 网民抽水:赶去参加单车节
旅发局主办的“新鸿基地产香港单车节”今日(11日)举行,多区有封路措施,但并非所有公路都开放予单车行驶。社交平台今日流传数张相片,拍摄到有两名人士身穿便服,骑著天蓝色的共享单车沿屯门公路路肩位置行驶。前方更有一辆警车疑到场截查。相片曝光后引起网民热议,不少人笑称他们是“赶去参加单车节”、“以为今日单车节可以全港公路任踩”。
有网民上载两张图片,拍摄到有两名人士在屯门公路慢线骑共享单车。(Keith Wong图片)
有网民上载两张图片,拍摄到有两名人士在屯门公路慢线骑共享单车。(Man Fung Leung图片)
网上流传的两张照片显示,今早屯门公路有两名身穿浅色衫、戴鸭舌帽的人士,各骑著一辆天蓝色的共享单车,一前一后在路肩往九龙方向前行。而在两部单车前方的数十米处,停泊了一辆警车,未知是否接获报案而赶抵现场截停两名单车人士。及至下午时份,网上再有图片及片段流出,可见有两人推著共享单车,在屯门公路近“30桥”位置路壆推上斜;另一张相片则见到有人骑乘共享单车,怀疑他们是同一批人士。
由于今日(11日)适逢香港单车节举行,主办方及警方清晨起封闭青马大桥、汀九桥及尖沙咀多条主要干道供参赛者竞逐。屯门公路出现这场“共享单车奇景”,引来大批网民留言抽水,笑言:“今日单车节㖞,响应单车节,唔系唔踩啊?”、“赶紧出去单车节?”、“佢哋梗系以为今日单车节,全港公路都可以任踩啦!”、“单车的确系可以行巴士线嘅,不过单车正常来讲系唔可以喺快速公路上行走!”
屯门公路属于“快速公路”,根据香港法例第374Q章《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规例》,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踩单车进入快速公路即属犯罪,如属首次被定罪,可处第2级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第二次或随后定罪:可处罚款 10,000 港元及监禁 6 个月。
网上图片显示,有两名人士在屯门公路骑乘单车及推车。(图片来源:FACEBOOK/车cam L(香港群组))
网上图片显示,有两名人士在屯门公路骑乘单车及推车。(图片来源:FACEBOOK/车cam L(香港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