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打击非法电动可移动工具 拘日籍男涉4罪 扣查电动单车
警方表示,今日(12日)旺角警区区交通队人员于区内进行打击“非法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其间发现一名28岁日本籍男子,在界限街与通菜街交界马路上使用电动单车,警员随即将他拘捕。被捕男子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 “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
警方拘捕一名日本籍男子,扣查其电动单车。(警方图片)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可与一般汽车共同在路面上使用;亦不可于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警方又指,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容易造成交通意外,引致骑乘者本人或其他道路使用者受伤。
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触犯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2个月及罚款1万元。警方指,旺角警区会继续打击在道路上不负责任的违例行为,确保市民路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