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私家车失控自炒撞交通灯 揭26岁男司机吹爆波 涉醉驾被捕
今日(20日)凌晨3时23分,警方接报,一辆私家车沿红棉路南行,当驶至干诺道中及红棉路交界时,怀疑失控撞向一支交通灯。
人员接报到场,发现26岁姓朱男司机身上有酒气。经初步调查,朱男未能通过酒精呼气测试,涉嫌酒后驾驶被捕,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中无人受伤。
中区警署。(资料图片)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第39条,任何人在任何道路上驾驶或企图驾驶或正在掌管汽车,而该人当时是受酒类的影响,其程度达到没有能力妥当地控制该汽车,即属犯罪 ——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第4级罚款及监禁3年;及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如属首次犯罪,可处第3级罚款及监禁6个月,如属第二次被定罪或随后再次被定罪,或属在根据第39A、39B或39C条被定罪后再次被定罪,则可处第4级罚款及监禁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