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藏可卡因大麻花私烟等值$190万 柬埔寨大马抵港两内地男被捕
海关昨日(22日)在香港国际机场侦破两宗入境旅客贩毒案件,检获约2公斤怀疑可卡因和约3公斤怀疑大麻花等,估计市值约190万元,并拘捕涉案内地男子。两人均已被落案起诉,明日(24日)提堂。
其中一名涉案25岁内地男旅客昨日由马来西亚槟城飞抵本港。海关人员清关时,在其寄舱行李内发现约2公斤怀疑可卡因。另一名36岁内地男旅客,则于昨日从柬埔寨金边,经泰国曼谷飞抵本港。关员清关时,在其随身行李内发现约3公斤怀疑大麻花、两款含有怀疑第一部毒药产品及38支未完税香烟。两名男子随即被拘捕。
海关表示,被捕25岁男子已被控以一项贩运危险药物罪;被捕36岁男子则已被控以一项贩运危险药物罪、一项管有应课税品罪、一项未有向海关人员申报应课税品罪和一项管有第一部毒药罪。两宗案件将于明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海关称会继续根据情报分析,加强打击贩运毒品活动,并会继续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重点拣选来自高风险地区的旅客作清关检查,确保有效打击跨境贩毒活动;同时呼吁市民提高警觉,切勿贪图金钱利益而参与贩毒活动,不要接受任何人聘请或委托运送受管制物品进出香港,亦切勿于未确定物品属性的情况下,贸然协助他人运送。
根据《危险药物条例》,贩运危险药物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条文的规定而管有毒药表第一部所列任何毒药,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2年。另外,根据《应课税品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贩毒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