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药房㓥内地客 中药磨粉后开价$2万 海关接举报同日拘店员

撰文: 林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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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今日(27日)接获一名内地旅客举报,指尖沙咀一间药房店员,在顾客未经同意购买的情况下,将多款中药材秤重并磨粉,索价2万港元。受害人逼于无奈,最终支付逾万元购买一半中药材。

海关经深入调查后,于同日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30岁本地男店员。他涉嫌作出误导性遗漏的营业行为,违反《商品说明条例》。

海关检取磨粉机、药粉及单据。(林振华摄)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不良营商手法调查第一组调查主任罗颖欣交代案情表示,案中受害人在昨晚(26日)到位于弥敦道的涉案药房购买药品。随后,药房一名男店员借词受害人气血欠佳,向受害人推销多款中药材以改善体质,并取出中药材秤重。

当受害人向店员查询该些中药材的总价钱时,店员以回避的方式表示不用著急,又称若受害人购买该些中药材,可以豁免其刚才已付款药品的费用,借此分散受害人的注意力。同时,店员在受害人未有同意购买的情况下,将中药材交给另一名店员磨粉。

在中药材被磨粉后,该名男店员始向受害人表示中药材总价为约2万港元。受害人不同意该价格,但店员指有关中药材已经磨成粉末,要求受害人完成交易。最终,店员提出以11,400港元购买半数中药材,受害人逼于无奈接受有关交易。

行动中,一名男店员被捕,他涉嫌触犯《商品说明条例》中“误导性遗漏”的罪行。被捕人稍后会被带返海关总部作进一步调查。 罗颖欣指,海关十分关注商户以不良营商手法误导旅客购物的情况,一直设有快速行动队处理短期留港旅客的紧急投诉,并会即时转介有关个案予调查人员作优先处理。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及留意商品的计价单位,并要求更详细资料,包括所选商品的总价钱,再作交易决定。

海关拘捕一名30岁本地男店员。(林振华摄)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商户如在交易过程中,遗漏或隐藏重要资料,或以不明确、难以理解、含糊或不适时的方式提供重要资料,因而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一般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涉案的尖沙咀药房。(林振华摄)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事宜。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不良营商手法调查第一组调查主任罗颖欣交代案情。(林振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