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抗疫基金|交假店舖相及文件呃$88万资助 3男罪成囚8至27月

撰文: 梁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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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子于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提供虚假店舖相片及证明文件,骗取政府“防疫抗疫基金”共88万元资助。他们被裁定11项“企图欺诈”罪成,今日(4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囚8至27个月。法庭并禁止他们分别在未来3年及4年担任公司董事或管理公司。

区域法院。(资料图片/黄浩谦摄)

3名本地男被告年龄介乎45岁至61岁。案情指,他们于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肆虐期间,提交虚假资料及文件,申请政府“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纾困措施,即“零售业资助计划”。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经调查后,发现3人提交虚假店舖相片及证明文件,向政府讹称经营11个零售业务,当中包括售卖燕窝、书籍、教材、建筑工具、柔术用品、食品及日用品,企图骗取合共88万元的资助 。

被告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11项“企图欺诈”罪成立,今日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囚27个月、9个月及8个月。法院同时作出取消资格令,禁止一名被告在未来4年、及另外两名被告于未来3年,担任任何公司董事,或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管理公司。

警方重申,欺诈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