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浮山过渡性房屋单位沦毒品储存仓 警检800万K仔 拘一男涉贩毒

撰文: 马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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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1岁本地男子涉嫌将其位于深湾路的过渡性房屋单位,改装成毒品储存仓。警方突击搜查涉事单位,检获约20公斤怀疑俗称“K仔”的氯胺酮,以及大量毒品包装工具,市值约800万港元。涉案男子被控以贩毒罪,案件将于明日(9日)提堂。警方强调,政府对过渡性房屋的使用守则有明确规范,相信相关部门会检视涉案租户是否违反入住指引及条约,并采取相应行动。

人员检获约20公斤怀疑俗称“K仔”的氯胺酮及大量毒品包装工具。(马耀文摄)

毒品调查科行动组3C队高级督察朱俊业陈述案情,指探员昨日(8日)突击搜查一个位于流浮山深湾路的过渡性房屋单位,并在单位内发现49包共重约20公斤怀疑“K仔”及大量毒品包装工具。人员随即以涉嫌“贩运危险药物”罪将一名31岁姓廖、报称无业的男子拘捕。据了解,被捕人受到金钱引诱,利用自身租住的单位进行贩毒活动。案件将于明日(9日)于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朱俊业指出,过渡性房屋单位属于珍贵的政府房屋资源,主要目的是为了正在轮候公屋或居住在不适切居所的基层市民,提供短期的居住环境。贩毒集团却滥用政府资源作贩毒活动,直斥他们的行为不但目无法纪,同时损害有真正住屋需要的基层市民利益。

警:相信相关部门会检视涉案租户是否违反租住条款

涉案单位为一至二人单位,被捕人独居上址。被问及被捕人会否因而丧失轮候公屋的资格,朱俊业表示,政府对过渡性房屋的使用守则有明确规范,相信相关部门会检视涉案租户是否违反有关指引或租住条款,并采取相应行动。

他强调,无论毒贩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贩毒,毒品调查科将继续以情报主导的方式,在源头打击毒品,将毒贩一网打尽。他重申,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贩运危险药物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