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翔伞意外|两年间至少12宗事故 两人殒命 议员倡完善发牌制度
马鞍山昂平今午(8日)发生滑翔伞意外,一名滑翔伞男玩家降落时怀疑失控,撞伤3名行山客,各人头、背受伤,需由直升机送院治理。中国香港滑翔伞协会副会长受访时透露,早于约9个月前,已有伞友发现涉事男子的操作“甩漏”,惊悉疑“睇YouTube自学”。
近年滑翔伞运动愈趋普及,意外事故亦随之增多。翻查资料,2024年至今,本港发生至少12宗滑翔伞意外,有两人因此身亡。民建联副主席、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指出,现时以滑翔伞提供出租或受酬航空服务,须向民航处申请许可证;非受酬活动则不属有关许可证制度的涵盖范围。换言之,“自学上阵”目前无需持牌。她建议,纳入更完善的发牌及强制实名登记制度,并划定滑翔伞起降区及降落点,以保障安全。
滑翔伞出租或受酬要有牌 非受酬活动不受限
葛珮帆对今日(8日)马鞍山昂平营地附近发生滑翔伞降落时,撞伤3名行山人士的事故表示关注,并祝愿伤者早日康复。她表示,事件反映滑翔伞活动可能对地面公众构成风险,促请政府调查事故原因,检视现行安全措施及规管安排,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她亦指出,现时以滑翔伞提供出租或受酬航空服务,须向民航处申请许可证;非受酬活动则不属有关许可证制度的涵盖范围。《1995年飞航(香港)令》亦规定,任何人不得因鲁莽或疏忽操作航空器而危害他人或财产安全。
议员倡完善发牌制度 明确划定起降区及落点
葛珮帆续指,民航处已与滑翔伞组织推行实名登记及装备标签安排,但政府仍须检视现行制度的覆盖范围及成效。她建议政府研究将滑翔伞活动纳入更完善的发牌及强制实名登记制度,要求教练及飞行员具备认可资格并完成登记,提升安全水平,亦有助当局在事故发生后查明相关人士身分。
她亦建议政府参考其他地区的经验,研究进一步明确划定滑翔伞起降区及降落点,订明场地安全标准及操作者责任,并加强场地管理,减低对地面公众的风险。
葛珮帆呼吁飞行人士接受适当训练,飞行前做好风险评估,留意天气及场地情况;降落时应确保降落区安全,避免危及其他人士。她亦提醒市民途经滑翔伞活动地点时保持警觉,留意周边环境及上空动态。
▼ 2024年至今的严重滑翔伞事故 ▼
2025年12月,一名68岁男子在石澳龙脊玩滑翔伞,怀疑突遭一股强阵风吹袭。事主连人带伞被猛烈气流掀离地面并升至半空,其后失控坠落下方山坡昏迷,由政府飞行服务队直升机救起送院,惜抢救后证实不治。
2025年2月,一名64岁男子在马鞍山昂平驾驶单人滑翔伞,在草地准备降落时怀疑气流突变,滑翔伞急坠地面,事主受伤当场昏迷,幸急救后转醒,由直升机紧急送往东区医院救治。
2024年10月,马鞍山昂平大草地亦曾发生与今日极为相似的意外。一名51岁男子驾驶滑翔伞降落时怀疑风向突变失控,滑翔伞连人带伞直冲向远足人群,猛烈撞向一名27岁女行山客,滑翔伞飞行员亦告受伤,两人同告倒地,最终由直升机送院。
2024年6月,一名74岁退休警员在大屿山大东山进行滑翔伞飞行,当时山上天气骤变,事主飞行时疑被风吹入云层后与同行友人失联,其后被发现挂在树上被困。消防、警方及飞行服务队展开长达7小时的海陆空大搜救,最终在烂头营附近陡峭山头寻获事主,送院后证实伤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