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翔伞意外|民航处:与执法机构及相关组织跟进 或咨询检控部门
马鞍山昂平发生滑翔伞意外,3名行山客被撞伤,所幸3人均清醒,伤势不算严重。今午(8日)12时许,一名滑翔伞男玩家在马鞍山昂平降落时怀疑失控,撞到3名男女行山客,令3人头部及背部受伤,由直升机送院治理。据了解,涉事男子姓叶(50岁)于今年1月才开始自学滑翔伞。警方事后将他带署调查。
早前中国香港滑翔伞协会副会长赵浩南接受访问时指,怀疑叶男是“睇YouTube自学”,当时已有伞友劝他找合格教练学习,惟对方未有理会,讵料今日发生意外。民航处回复《香港01》查询时表示,处方正与执法机构及滑翔伞组织跟进事件。若发现任何可能涉及违反香港法例,包括但不限于《1995年飞航(香港)令》第48条等的规定,民航处会按既定机制与相关部门及执法机构作出适当跟进,并会因应所得资料咨询检控部门的意见。
民航处称十分重视滑翔伞活动的安全,并再次提醒公众,滑翔伞是一项涉及较高风险的运动。一如其他运动,滑翔伞飞行员在进行滑翔伞活动前,必须充分了解风险以及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初接触滑翔伞活动人士应接受适当训练,并只接受由合资格人士/机构提供的服务,以确保有关活动安全进行。详细的“滑翔伞活动安全指引”及“许可证持有人/机构名单”资讯,可参阅民航处网页 (https://www.cad.gov.hk/chinese/paraglidingindex.html)。
为进一步提升航空安全,民航处透过与本地滑翔伞组织协作的方式,推行滑翔伞实名登记与装备标签制度。推行实名登记和标签安排有助于救援及调查时辨认参与滑翔伞活动人士的身份,亦能让政府及滑翔伞组织更直接地进行宣传及教育工作。
另外,据民航处了解,本地滑翔伞组织会为其会员购买团体保险,以提供相关保障。个别滑翔伞活动人士如欲获得相关保险保障,可考虑向有关滑翔伞组织查询。
在安全推广方面,民航处定时联同警方在滑翔伞活动的热门地点进行宣传活动,提醒市民有关进行滑翔伞活动时需注意的安全事项。
民航处会继续透过不同途径,包括与相关部门及本地滑翔伞组织沟通,共同探讨和优化相关安全措施,提升参与滑翔伞活动人士的安全意识,务求使滑翔伞活动在安全及有序的情况下进行。
中国香港滑翔伞协会副会长赵浩南接受《香港01》访问时指,有伞友今日得悉发生意外,大感震惊,并指约9个月前有伞友观察到涉事男子操作滑翔伞时姿势“甩漏”、“唔正常”,当时已有伞友建议及劝告对方跟从合资格的教练学习,惟涉事男子依然故我,坚持自行摸索。
赵浩南称,据知涉事男子所使用的装备属于正规装备,但其日常如何保养及维护则不得而知。
赵浩南又认为,民航处于2023年10月底起推行实名登记与装备标签制度,惟因欠缺独立专属法例强制罚则,目前仍依赖业界自我管理与自愿登记,更遑论在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后、向有关人士采取进一步跟进或执法行动。他坦言,根据现行的法规,即使市民或伞友知道涉事男子只是“上网睇片自学”,亦无从阻止涉事男子起飞。
根据《1995 年飞航(香港)令》(香港法例第448C章)第 48 条,任何人士不得因鲁莽或疏忽操作航空器(包括滑翔伞)而危害他人或财产的安全。滑翔伞飞行活动者须遵守上述规定,并时刻以安全方式操作滑翔伞。任何人士如违反上述规定,可被检控。
不过,非商业或非受酬用途的个人滑翔伞飞行活动,目前法例并无明确规定必须“领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