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除牌|坏账从此“隐身”? 专家拆局︰料长远并入汇丰大框架

撰文: 顾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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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0005)对恒生银行(0011)私有化提议,上周获得法院及恒生股东通过,恒生银行将于1月27日除牌,变成汇丰全资附属公司。作为本港银行“一哥”,被私有化后的恒生,在信息披露方面,与作为独立上市公司时,会否存在差异,而令其香港商业房地产坏账情况,公众无法更好掌握?有银行业资深人士表示,恒生银行披露方面短期内无需太大忧虑,但长远来看,在账目方面特别是贷款,相信与汇丰合并将为属于“必然”,甚至或不再需要独立去披露其财务报表。

有银行业资深人士表示,恒生银行披露方面短期内无太大忧虑,但长远来看,贷款等账目与汇丰合并将为属于“必然”,甚至或不再需要独立去披露其财务报表。(资料图片)

短期内仍需按金管局《银行业(披露)规则》披露财务数据

有银行业资深人士在接受《香港01》查询时表示,以早年工银亚洲等银行被私有化为例子,其实财报方面金管局对于银行披露要求,包括坏账、减值及拨备等,与私有化前作为一家独立上市公司,根据上市规则要求无异。

他指出,披露方面虽然短期内无需太大忧虑,但长远来看,汇丰私有化恒生目的,相信为成本节省,包括重叠部门方面的合并,以及分行网络重整等,而在账目方面,特别是贷款账目,相信合并将为属于“必然”。

贷款帐目合并料属于“必然”

他举例,贷款人如果同时在恒生及汇丰有贷款,合并之后的风险管理框架,包括过往还款记录及信用评级等,全部会并入汇丰大框架之下,由汇丰去评估是否需要去催还贷款(call loan)或者拨备等,如此方能达致花费逾亿元去私有化的商业目的。而这也意味,恒生银行长远来看,大有可能不再需要独立去披露其财务报表。

侯思明表示,相较上市披露原则维护股东知情权,需要及时披露有可能会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金管局对于银行的披露要求,会是主要从风险管理角度去出发。(资料图片)

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总会理事侯思明表示,恒生银行私有化之后,从上市条例披露的方向,未必有作为独立一间上市公司般需要,将很多事情做为独立披露,但这也需要视乎金管局相关要求。

以他理解,相较上市披露原则维护股东知情权,需要及时披露有可能会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金管局对于银行的披露要求,则主要从风险管理角度去出发。

上市披露原则需及时披露 金管局从风险管理角度出发

但侯思明续指出,整体而言未必会由此降低太多披露责任,“恒生私有化之后,无需再单独向港交所披露业绩,但其作为汇丰附属公司,其财务数据仍将合并至汇丰作为上市公司的报表中。而恒生银行本身则无须再按照上市规则发布半年业绩及全年业绩,但是仍然需要按照金管局的要求披露业绩情况。”

而记者翻查金管局《银行业(披露)规则》,作为香港注册银行,仍然需要去披露每季、半年及以及年报,而披露期限分别为8个星期之内、3个月内及4个月内。同时,相关的拨备及撇账等项目,均需要按《规则》要求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