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拟降WVR架构企业财务资格门槛 业界︰增港融资平台竞争力
港交所(0388)早前公布咨询文件,作出降低同股不同权财务资格门槛,以及放宽投票权比率上限等建议。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总会指出,同意降低不同股权财务资格测试门槛,认为可以吸引更多优质﹑但未必达到目前超高市值门槛的创新及新经济公司,以同股不同权架构在香港上市,提升香港作为新经济融资平台的竞争力。
会长陈志华指出,有关安排直接回应了与内地(上交所/深交所)及美国市场的竞争。现行400亿元的门槛对许多处于扩张期的中型科技公司来说过于严苛,迫使它们流向纳斯达克。调低门槛能显著扩大拟上市企业的储备(Pipeline),吸引更多“独角兽”企业来港,维持香港作为A+H股国际融资平台的吸引力。
族宽投票权上限属务实平冲做法
就有关放宽市值逾400亿元的上市公司,投票权放宽至1比20,陈志华表示认为美国市场完全不设上限,而英国也已取消20倍的上限。对于顶级创始人而言,控制权是其上市地点选择的核心考量。在设有400亿元高门槛的前提下放宽比率,是在吸引领先科技人才与保障公众股东权益之间取得的务实平衡。
他又指出该会认为只要于招股书内有充分的披露并将有关的风险因素载列于当眼位置,投资者在买入时理应已知悉相关投票结构以及风险所载,公众股东权益理应取得务实的平衡。在此门槛下,同股不同权仍然是少数优质大市值公司选项,而非常态结构,配合创新产业定义、外界认可、企业管治及持续义务,对投资者保障层面属可接受的“有条件宽松”。
陈志华亦认为过往对于“创新”的界定过于主观且偏重硬科技。引入“业务模式创新”承认了平台经济、新零售等新型企业的价值。明确的量化指标(如复合年增长率)能大幅提升监管的可预见性。两条路径都有配套的创新特点及外界认可要求,有助将监管重点落在商业成果与市场地位,而非抽象的“创新”标签,从而提高审批透明度与可预测性,减少项目因主观判断而拉锯的情况。
保密形式递上市申请为与国际接轨重要举措
他亦指出该会是同意港交所删除所有上市申步请人登载规定,使所有申请人可以透过保密形式递交上市申请。这是与国际市场(如美国)接轨的重要举措。虽然以往登载规定有助市场提早知悉潜在上市项目,投资者、分析员同同业可以及早评估机会。现在全面保密,的确可能会令市场于企业进行上市聆讯前减少一部分公开资讯,部分投资者或会觉得透明度降低。但是,该会认为保密呈交能有效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防止敏感数据被竞争对手获取,并减少因市场波动导致申请受阻时对公司声誉的影响。
他指出目前只有“合资格申请人”才可以用保密方式呈交,导致很多科技、生物科技或商业模式创新企业(尤其海外或大中华企业)因为担心提早披露营运策略、专有技术或上市计划,会引致同行模仿、竞争对手狙击、股价波动甚至被市场过早炒作,而选择放弃香港或只在美国上市。扩大至“所有新申请人”后,所有公司(无论业务性质或发展阶段)都可以先保密提交,只需要于聆讯后资料集(PHIP)当日先刊登整体协调人公告,这个做法同美国SEC的保密申报做法高度一致,会即时提升香港的吸引力。
另一方面,本会建议申请人、保荐人、律师、会计师、印务商均需要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一旦发现有关上市的消息泄漏,联交所应考虑暂停有关的上市申请、延迟聆讯,假若发生重大泄密的情况,联交所应有权要求申请人强制公开申请材料,以维护市场公平。
此外陈志华亦表示,该会同意删除有关使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美国上市发行人于美国退市后须改回使用《香港财务汇报准则》或《国际财务汇报准则》的规定。他指出该会认为这是针对“中概股回流”极具吸引力的修订。现行规定在公司从美国私有化或退市后,强制其更换准则,会造成会计处理的不连贯,甚至影响历史数据的可比性。删除此规定能提供更好的政策稳定性,降低中概股“回家”后的持续合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