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冰室|肉饼饭爆红被质疑犯法!冰室≠茶餐厅 产油烟随时钉牌?

撰文: 陈映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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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宝冰室|近期大宝冰室在Threads上爆红,除了其招牌肉饼饭引起讨论,也有人质疑“冰室”应该只能供应小食或轻食,售卖肉饼饭等热食是否符合法例规定。“香港01”《好食玩飞》为大家拆解原因!究竟大宝冰室卖肉饼饭有无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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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室只能卖指定轻食?

香港的冰室起源于1913年创办的安乐园,当时的安乐园主打大众化西餐,后来增设了冰室部,售卖自家制冰淇淋、红豆冰、咖啡、西饼等轻食。

过往茶餐厅可提供的食物较冰室多。(资料图片)

根据食环署的发牌制度,香港食肆牌照分为“普通食肆”和“小食食肆”牌照。过往“小食食肆”(俗称细牌)牌照规定只可以配制及售卖《小食食肆获准烹制及售卖的食物一览表》中的其中一类食物,且限制烹调方式,不能供应即时制作的主食;“普通食肆”(俗称大牌)则以任何烹调方法配制及售卖食物,供顾客在食肆内进食。若违反牌照条件,有可能会被暂时吊销牌照或取消牌照。

当时大部分的“茶餐厅”所持有的是“普通食肆”牌照,可以配制及售卖任何种类的食物;而传统冰室主要供应简单的小吃而并非主食,因此大部分冰室所持有的是“小食食肆”牌照。亦因为当时申请“小食食肆”牌照门槛较低,故成为主流。

冰室=茶餐厅?

随著80年代香港人生活节奏加快,单靠卖轻食难以生存,部分冰室因为只持有小食食肆牌照,未能提供熟食而逐渐被淘汰,亦有部份冰室改向申请“普通食肆”牌照进行转型,提供如茶餐厅般的多样化食物。

时至今日,市面上绝大部分“冰室”都已是领有“普通食肆”牌照的餐厅,在法律地位上与“茶餐厅”无异,以“冰室”为名更多是为了走怀旧路线的品牌行销。因此,近期爆红的“大宝冰室”即使售卖肉饼饭或番茄汤等即叫即制的食物亦完全符合法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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