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塌墙工伤|两年内夺三命 工权会促劳工处屋宇署彻查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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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山贝路一间村屋,今日(5日)早上在拆卸期间砖墙倒塌压中一名姓蓝(44岁)女工,事主重伤不治。同类型的事故以往亦曾发生,2023年8月及11月,元朗田寮村及葵涌中葵涌村分别有两名男工在事故中身亡。

对于再生塌墙夺命工伤,工业伤亡权益会表示十分关注和沉痛,职员正了解及为家属提供支援。同时促请劳工处及屋宇署彻查及公布意外原因,避免同类意外再生,并呼吁当局修例,不要再将村屋清拆列为可豁免呈报的工程。劳工处表示正调查事件,已向有关承建商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停止其进行拆卸工作,直至处方信纳有关承建商已采取适当的措施消除有关危害,才可复工。屋宇署则指,会调查是否有人违反《建筑物条例》的相关适用条文,并会按调查结果采取适当跟进行动。

2023年8月元朗田寮村一建筑物在拆卸期间墙壁倒塌,压死一名男工。(资料图片/陈浩然摄)

工权会总干事萧倩文指,目前村屋清拆获屋宇署列为豁免呈报的工程,她形容村屋可在“无监管、无呈报”下清拆;惟2023年已发生过两宗涉及村屋拆墙的致命意外,故要求当局尽快检视及修订条例,不能将这些高危工作列为豁免的内容。

萧又指,一般进行清拆工程时,要稳固好需要清拆的物件,例如以工具吊起或支撑相关物件,以防它突然塌下;亦要围封好进行清拆工程的位置,以免其他人走近相关范围发生危险。惟她强调,暂未知今日事发时,工人是否已做足相关措施。

工权会总干事萧倩文抵达现场了解事件。(罗敏妍摄)

由从事安全行业人员组成的香港执业安全师学会,亦对有工人离世表示悲恸及慰问死者家属。学会指出,村屋不受现行《建筑物条例》监管。为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学会建议业界拆卸砖墙前,应先由工程师评估及制定拆卸方案,包括在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的临时支撑物,以承托墙体,防止在拆卸过程中突然倒塌;工人要严格依照工程师制定的方案、步骤及顺序进行拆卸,在一般情况下须从上向下分段拆卸砖墙,拆卸的后方不得站人;亦应依照屋宇署“地盘监督作业守则”的要求,委派适任技术人员(TCP)监督整个建筑工程,尤其是拆卸工程。

劳工处发新闻稿表示,对于在意外中有工友身故,该处十分难过,并对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处方正调查事件,已向有关承建商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停止其进行拆卸工作,直至处方信纳有关承建商已采取适当的措施消除有关危害,才可复工。若调查发现有违例事项,定会依法处理。

屋宇署:剩余围墙无明显危险 续查是否有人违例

屋宇署回复《香港01》查询表示,元朗山贝路372号屋属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村屋),故不受《建筑物条例》的部分条文及其附属规例的规管,包括无需事先获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进行拆卸工程。然而,《建筑物条例》内与罪行相关的部分条文,仍然适用于村屋的有关建筑工程,包括第40(2B) 条,即以危险方式进行工程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受伤或财产损毁。

就该村屋今日在清拆期间发生围墙局部倒塌事件,屋宇署人员在接获通知后,随即派员视察,发现该村屋大部分已被拆卸,剩余的围墙没有明显危险,拆卸工程已经停止,地盘被围封。虽然该村屋属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但进行工程的相关人士有责任确保清拆工程安全。因应今次事件,屋宇署会继续跟进,就是否有人违反《建筑物条例》的相关适用条文展开调查,并会按调查结果采取适当跟进行动。

▼2023年8月田寮村40岁男工被压毙▼

2023年8月19日下午近4时,田寮村123号附近一村屋正进行拆卸工程,两名工人在地下位置清拆一幅墙,期间怀疑木方未能承托,一幅1米乘两米的墙壁致塌下,压倒40岁姓陈的男工人上半身,其头部亦告受创。

消防员到场将他救出,其后送往博爱医院,但告不治。事后劳工处曾向涉事处所占用人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

元朗田寮村一建筑物在拆卸期间墙壁倒塌,压死一名男工。(资料图片/陈浩然摄)

▼2023年11月中葵涌村62岁男工被石头压下肢亡▼

2023年11月8日早上9时22分,中葵涌村一个正进行清拆工程的地盘有石头塌下,压倒一名62岁姓张男工人下肢,伤者左边头部及双脚受伤,昏迷不醒,送往仁济医院并转到玛嘉烈医院治理,延至翌日清晨不治。

2023年11月事主在一楼用风煤樽切割钢筋,其间身处的地台疑失去支撑突然倾侧,石屎块随即塌下压著其下肢。(资料图片/黄学润摄)

据了解,事发时事主在一楼用风煤樽切断上层地板钢筋,切至剩下两条钢筋时,其身处的地台疑失去支撑突然倾侧,事主连同地板、石屎块及泥头一同倾塌至地下位置,并压著事主下肢。压在事主身上的石块面积约10呎乘8呎,约6吋厚。

▼2025年11月村屋清拆塌砖墙压毙女工▼

现场可见一幅砖墙倒塌,消防员在场调查。(罗敏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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