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颕彰律师|特朗普挑战出生公民权:是捍卫主权还是动摇国本?

撰文: 李颕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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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颕彰律师

近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一场口头辩论引起全球政法界的高度关注。美国总统特朗普破天荒亲自出庭,为其企图收紧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Fourteen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所赋予的出生公民权作辩护。这场争议的核心,源于特朗普政府早前颁布的一项极具争议的行政命令:褫夺无证移民及短期居留者在美所生子女自动获取美国国籍的权利。此举不但公然挑战美国奉行逾百年的国籍“属地主义”(Jus Soli)原则,更直接牵动每年数以十万计在美出生婴儿的命运与基本人权。

行政命令挑战百年宪法

表面看来,这似乎仅是一场收紧移民政策的法律攻防战。但若深究其历史脉络、法理基础及背后的社会心理,实质上反映了当前美国社会在人口结构剧变与全球化浪潮冲击下,爆发了一场深层次且难以调和的国家认同危机。欲彻底厘清这场争议的本质,必须将目光投向历史深处,重新审视美国公民权条款的诞生背景,以及其百余年来的演变轨迹。

《第十四修正案》于1868年正式通过,当时正值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最为动荡的重建时期。这项修正案的诞生,绝非出于某种高尚的普世博爱精神,也并非建国先贤们高瞻远瞩的预先设计,而是为了解决残酷内战遗留下来的沉重政治包袱。在内战爆发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857年臭名昭著的 《史葛诉山佛案》 (Dred Scott v. Sandford)中裁定,即使是自由的非洲裔居民,也不属于美国宪法所定义的公民,因此不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也无权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内战结束后,虽然《第十三修正案》在法律层面上废除了奴隶制,但南方各州依然透过颁布严苛的《黑人法令》(Black Codes),在就业、居住、出行等各个方面实质剥夺重获自由的非洲裔居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权利历经血泪起源

为了彻底推翻 《史葛诉山佛案》 的历史判例,防止南方各州继续任意践踏人权,由北方激进共和党人控制的国会决定以宪法修正案方式,建立联邦政府对公民身份的最终且唯一的定义权。条文明确规定: “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美国法律管辖者,皆为美国及其所居州之公民。”(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这项基本权利的保障来之不易,当时南方各州对此强烈抵制,北方阵营甚至动用了军事管制与局部戒严等铁腕手段,强迫南方十州批准该法案。

然而,条文中“并受美国法律管辖者”这项“附加条件”,如今却成为特朗普政府及其法律顾问大做文章的突破口。根据当年法案起草人参议员Jacob Howard在参议院听证会上的详细解释,这项“附加条件”原本仅针对三种极端且罕见的例外情况,分别是敌军侵略占领美国领土时生下的孩子、享有国际法外交豁免权的他国驻美外交人员子女,以及当时生活在独立保留地内、保有部落自治权而不受美国联邦法律直接管辖的印第安原住民。

随着1924年美国国会通过《印第安公民法案》(Indian Citizenship Act),全面废除了针对原住民的限制,“附加条件”几乎只剩下外交官与敌军这两种极其罕见的例外。特朗普却试图透过行政权力重新诠释这项具有百年历史的条文,主张非法越境的移民或持短期签证的居留者,因为没有向美国政府宣誓效忠,因此不属于受美国法律管辖的范畴。这种试图以一纸行政命令颠覆百年宪政共识与司法惯例的做法,不仅引发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等众多民权机构的强烈反对与联合诉讼,更在法理逻辑上显得极其牵强与荒谬。美国行政部门若想单凭总统的意志就移动这座宪法大山,其面临的司法阻力与引发的宪政危机将是难以估量的。

黄金德案确立属地主义

回顾这段漫长而曲折的历史,真正将《第十四修正案》的“属地主义”原则确立为不可动摇之宪政基石的,并非美国本土的政治家,而是华人先辈。1898年的《合众国诉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无疑是美国司法史上最具里程碑意义的判决之一。黄金德出生于加州旧金山(San Francisco),父母皆为合法在美居留经商的清国臣民。在那个排华情绪极度高涨、针对华人的《排华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大行其道的黑暗年代,美国社会对华人充满了毫无根据的恐惧与恶意。当曾回广东台山老家探亲的黄金德再次乘船抵达旧金山港口时,美国海关官员以其父母非美国公民且属于不可归化的蒙古人种(Mongoloid)为由,蛮横地拒绝他入境,并将其非法拘禁在港口的船只上。

面对强权的无理打压与种族歧视,黄金德并未选择屈服或默默忍受,他勇敢地将美国政府告上法庭,这场官司最终一路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最终,最高法院以六比二的绝对多数票数裁定黄金德胜诉,大法官在判决书中明确宣告: “任何在美国领土上出生且非外交官或敌军支持者,皆受美国法律拘束而自动成为美国公民,即使其父母是外国人且受外国君主管辖亦不例外。”——然而,百多年过去,时至今日,特朗普又为何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执意挑战这项由华人先辈确立且已运行百年的法律原则?这背后折射出的,绝非单纯的经济考量或边境管理问题,而是美国白人主流社会深层文化焦虑与身份认同危机。

亨廷顿预言的文化焦虑

已故著名哈佛大学政治学者亨廷顿(Samuel Phillips Huntington)在其晚年著作《我们是谁:美国国家认同的挑战》(Who Are We? The Challenges to America's National Identity)中,曾对美国国家认同的崩溃危机发出过严厉警告。他在书中指出,随着拉美裔等新移民的大量涌入且拒绝被同化,美国正逐渐走向双语双文化的割裂社会,传统的英国清教徒(Puritan)文化核心正受到严重侵蚀。

亨廷顿提出了一种极具争议的史观,他将早期乘坐五月花号(Mayflower)抵达北美的英国清教徒定义为“定居者”(Settler),认为他们在荒野中凭空建立了一个理想的新社会,并奠定了美国的政体、语言、宗教与生活模式。而后来者无论对这个国家贡献多大,都只是“移居者”(Migrant),其唯一的责任就是无条件融入并服从既有的社会文化。这种将国家认同绝对建立在特定宗教信仰与早期治理原则之上的排他性观点,彻底否定了美国是由世界各地移民共同缔造的传统共识。

族裔融合三种理论演变

为了更透彻地理解这种文化焦虑的历史根源,必须深入检视美国社会在过去百多年来处理族裔融合的三种核心社会学理论的演变。

首先是20世纪初盛行一时的“熔炉理论”(Melting Pot Theory)。这概念源自当时一部同名主旋律戏剧,其核心思想是期望所有外来移民在进入美国后,能够主动褪去原有的民族特征、语言习惯与文化印记,在美国这个高温的社会熔炉中被彻底融化,最终铸造成一种全新的、统一的美利坚民族。这种理论在当时反映了主流社会对国家凝聚力的强烈渴望,但其背后的代价却是残酷的文化剥夺与强迫同化。黄金德当年所遭遇的排斥,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华裔群体拥有极其强大的文化韧性与家族传承,难以被轻易熔化,从而被主流社会视为永远无法同化的异类。随着二战后人权意识的觉醒与少数族裔的抗争,这种带有强烈强制同化色彩的理论逐渐显得不合时宜。

二战之后,“番茄汤理论”(Tomato Soup Theory) 应运而生。这种理论表面上看起来比熔炉更加温和与包容,它将美国社会比喻为一锅正在熬煮的汤,允许各种不同的食材也就是各族裔移民加入其中,共同熬制。然而,这锅汤的底色和主要风味必须是番茄味的,这意味着无论何种丰富的文化背景,最终都必须臣服并接受以英国清教徒精神为核心的主流价值观。番茄汤理论虽然勉强承认了多元成分的存在,但依然顽固地坚持了一种文化上的绝对霸权,要求新移民在政治理念、道德标准与生活准则上向早期定居者看齐。

到了20世纪末,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与民权运动的全面深化,“沙拉盘理论”(Salad Bowl Theory) 逐渐取代前两者,成为美国社会的主流论述。该理论认为,美国社会不应是一锅强求统一味道的汤,而应该像一盘色彩缤纷的沙拉。各种蔬菜拌在一起,共同构成了一道佳肴,但每一种食材都完整保留了其原有的形状、颜色与味道。这意味着各族裔在效忠美国联邦宪法与政治体制的同时,完全有权利保留并大肆弘扬自身的母语、宗教信仰与传统文化。然而,正是这种强调绝对多元并存的“沙拉盘”现状,引发了亨廷顿等保守派学者的极度恐慌。他们担忧,当各族裔过度强调自我认同与文化差异,而缺乏一个强有力的文化核心来维系时,单靠理性的政治意识形态根本无法唤醒人们心中深厚的情感共鸣,国家将面临“苏联化”甚至分崩离析的危险。

能否撼动原典主义高墙?

特朗普的强势崛起,正是这种深层文化焦虑在当代政治舞台上的具体爆发。他高举“让美国再次伟大”(Make America Great Again,MAGA) 的民粹旗帜,实质上就是企图将美国从松散的“沙拉盘”强行倒回那锅单一味道的“番茄汤”中,甚至试图透过修改出生公民权、修建边境墙等极端排他性手段,直接将某些被认为不符合标准的“食材”拒之门外,以此来安抚广大保守派白人支持者对国家面貌改变的深层恐惧。

从现实政治与司法操作层面剖析,特朗普若要实现限制出生公民权的目标,实属困难重重,甚至可谓不切实际的幻想。首先,在美国现行的政制下,修改宪法几乎是一项不可能的任务。回顾美国历史,修宪提案曾多达逾万项,惟最终获通过的仅有区区27项。撇除1791年一次过通过统称为《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的首10项修正案,其后二百多年间仅有17项提案闯关成功。最近一次成功修宪,已是《第二十七条修正案》。该案早于1789年与《权利法案》一并提出,历经漫长岁月,终在1992年5月7日获第三十八个州批准而正式生效。由提出至落实,足足耗时202年7个月零10天。值得注意的是,该修正案仅旨在禁止国会议员为自己加薪,本身并无太大争议。故此,若指望在当今政治极度两极化、社会严重撕裂的环境下,能顺利争取国会三分之二多数及四分之三州议会批准,以修改牵涉重大核心价值的《第十四条修正案》,无异于天方夜谭。

其次,若企图透过国会立法修改1965年的《移民与国籍法》,同样面临巨大的政治风险。这部废除了按种族和国籍分配移民配额制度的进步法案,是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最为重要的遗产之一,构成了当代美国多元社会的法律基石。任何试图推翻该法的举动,都将在国会两院与民间社会激起滔天巨浪。

削足适履尽显制度疲态

最后,特朗普政府将最大的希望寄托于由其亲自任命多位保守派大法官的联邦最高法院。然而,最高法院极度重视其制度独立性与历史声誉。更重要的是,当前的保守派大法官普遍信奉“原典主义”(Originalism) 与“文本主义”(Textualism) 的法理哲学,强调严格依照法律条文制定时的字面意义与历史语境进行判决,极力反对法官越俎代庖行使立法权或配合行政扩权。面对《第十四条修正案》白纸黑字的明确规定以及《合众国诉黄金德案》的百年判例,即使是立场保守的大法官,也很难在不彻底破坏自身法理逻辑与司法威信的前提下,支持特朗普这种明显带有行政僭越色彩的诉求。

综观整场关于出生公民权的激烈争议,所看到的并不仅仅是一项法律条文的解释分歧,而是一个建立在脆弱社会契约与短暂建国历史之上的国家,在面对全球化巨变与人口结构重组时,所展现出的制度性疲态与文化自信的严重匮乏。美国试图透过修改法律定义、筑起高墙来阻挡人口结构的自然演变与文化的交融,这种做法无异于削足适履、刻舟求剑。这场世纪争议最终无论在最高法院以何种方式落幕,都已经无可挽回地暴露了美式民主在处理深层次社会矛盾与族裔融合时的内在缺陷。单靠行政命令的朝令夕改与无休止的司法诉讼,注定无法挽救一个正在失去文化向心力与包容精神的社会,而这,或许才是这场喧嚣的法律诉讼留给世人最深刻的历史警示。

作者李颕彰是执业律师、熟悉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事项,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博士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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