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志豪|生死教育之三:重复呼吁放下忌讳,无助建立善终文化

撰文: 冯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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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志豪教授专栏

死亡不只是生理功能的终止,也是个人生命历程的完结,并牵动家庭照顾、医疗选择、哀伤处理及社区支持等一连串问题。只是,在香港的社会文化脉络中,死亡长期被视为不宜多谈的题目。即使近年社会对善终、预设医疗指示、临终自主、孤独死及照顾者压力的讨论明显增加,整体制度仍未建立起一套完整而连连贯的生死教育框架。随着人口高龄化持续加快,生死教育已不应只被理解为个别家庭的私事,也不只是医疗系统中的临终安排,而是涉及公共教育、社会服务、医疗协作与法律制度的综合议题。

死亡素养从临床照顾走向公共教育

香港近年完成有关预设医疗指示及预设医疗照顾计划的立法,的确为社会提供了一个新的政策窗口。不过,若要把这个契机转化为实际改变,关键不只在于社会是否愿意谈死亡,更在于政府是否有能力把相关制度接通,让市民在教育、社区与医疗三个层面都能找到清晰入口。

香港生死教育的起步,主要来自善终宁养、院牧服务及宗教团体对临终者的关怀。早期工作重点多集中于医院或院舍,关注的是末期病人的痛症控制、情绪支援与心灵照顾。这一阶段奠定了善终服务的重要基础,但整体而言,死亡仍主要被放在临床情境中处理,未真正进入公众教育与日常生活层面。

到了90年代,教育界开始较多讨论生命价值、逆境应对和青少年自杀预防,部分学校亦曾透过宗教、伦理或公民教育课程,零星触及生死议题。不过,相关内容大多依附于个别教师的关注,缺乏完整课程设计与专业支援,亦未形成稳定制度。结果是,学校往往在危机发生后才临时回应,较少在平日有系统地处理丧亲、失落、疾病与死亡等人生课题。

21世纪以来,非典型肺炎及新冠疫情等集体公共卫生事件,明显改变了香港社会对死亡的感知。市民愈来愈意识到,死亡不只是高龄者或长期病患的事,而会直接进入家庭、社区与公共生活。这种集体经验也逐步催生了香港社会对“死亡素养”的初步需求。所谓死亡素养,不只是知道身后事程序或医疗文件如何处理,而是指一个人是否具备能力理解死亡、讨论临终选择、面对哀伤,以及在家庭和社区中作出相应安排。近年更多非政府机构把生死教育带入社区,从临终规划、丧亲支援到照顾者教育,某程度上正是在补足这方面的能力缺口。然而,这些工作至今仍大多依赖个别机构、专业热心与短期资助,距离制度化仍有相当距离。

制度应更好地承接生死教育

今天的香港,死亡不再像过去那样完全不能触碰。近年电影、媒体报道及社区活动,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众对死亡议题的心理距离。不过,讨论增加不等于制度成熟。真正的问题在于,当社会开始愿意谈死亡时,教育、医疗与社福系统是否已准备好接住这些讨论,并把它们转化为持续的支援和安排。

目前最突出的困难,是三个系统之间各自推进而缺乏衔接。医疗系统关注病情、治疗与急救决定,社福系统较多处理家庭沟通、照顾压力与情绪支援,教育系统则集中于生命教育与危机介入。三者各有角色,但彼此之间共同语言不足,转介路径亦不够清楚。于是,市民即使在社区中已谈过临终意愿,到了医疗场景也未必能顺利对接;家庭长期承受照顾压力,亦未必能及早得到合适支援。

校园情况尤其值得留意。现时生命教育多强调正向成长、抗逆力与情绪健康,这些方向固然重要,但若长期避谈死亡、丧亲、失落与告别,生命教育便容易流於单一。学生面对祖父母离世、家人重病、同侪自杀,往往缺乏足够的认知与空间去理解自己的经验,教师和学校社工亦未必接受过足够训练,只能在事故发生后仓促应对。

其实,青年未必如想像中那样抗拒生死议题。我在课堂的功课中,要求学生以生死教育为主题,设计并实践具创新元素的教育方案。部分学生以长者生命故事整理、遗物回顾、桌面卡牌游戏、社区展览、声音故事及短片创作为切入点,尝试把原本沉重而抽象的题目,转化为可参与、可对话的公众教育活动。从这些教学经验可见,青年并非必然排斥讨论死亡,问题往往在于教育情景过于狭窄,未能提供贴近生活经验、又不致令人却步的进入方法。若从“死亡素养”的角度理解,校园其实不只是传授知识的地方,也可以是让年轻人学习如何理解有限、面对失落与处理关系的起点。

预设医疗指示立法提供契机

香港近年就预设医疗指示及相关安排完成立法,《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于2026年7月31日正式实施。这无疑为生死教育提供了重要契机。法例的意义,不只在于确认市民可在具精神行为能力时,预先表达自己在临终阶段对医疗处置的意愿,更在于它把生死议题由私人道德选择,推进到一个需要制度承托的公共层次。

然而,法律条文本身不会自动转化为社会实践。若市民不知道何时应开始讨论,若家属不懂如何参与,若社工与医护未掌握清晰程序,若社区与医院纪录仍未有效互通,法例的实际效果便可能相当有限。换言言之,立法提供了一个清晰方向,但是否能改变市民的临终经验,仍有赖教育、训练、行政与服务配置是否同步跟上。

生死教育落地需从五个层面开始

若香港希望把生死教育由零散活动发展为较具规模的公共政策,未来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向着手。

首先,社区和医疗之间需要更实在的协作平台。与其只着眼于推广预设医疗指示的概念,不如在地区层面建立固定的生死规划支援服务。例如在长者地区中心、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或地区康健中心设立定期咨询时段,由受过训练的社工、护士、辅导人员与法律顾问提供分层支援,协助市民处理预设照顾讨论、身后事规划、照顾者压力及家庭沟通。这类服务若能与公立医院的老人科、肿瘤科、纾缓治疗及出院支援团队建立稳定转介关系,会比单次讲座更能产生实际效果。

其次,校园可以成为生死教育的重要实验室,但方式不宜过于教条。除了一般课程内容,教育机构可鼓励以创作、访谈、社区参与和跨学科实作作为学习方法。例如让学生设计与长者对谈的生命故事计划,制作有关丧亲经验的声音纪录,为社区长者整理数码遗产清单,或与社福机构合作举办小型展览、模拟生前规划工作坊和告别礼仪讨论。这些方式的价值,不只是让学生知道死亡是甚么,而是让他们在行动中理解关系、责任、照顾与尊严等概念。若政府当局愿意提供资源和框架,生死教育完全可以由边缘题目,转变为公民与人文教育的一部分。

第三,香港可更积极发展以社区为本的体验式生死教育。现时不少活动仍停留于专题讲座,但对很多市民来说,死亡之所以难谈,往往不是因为完全无知,而是不知道如何开始。相比单向讲授,一些较具互动性的形式可能更有效,例如Death Café、对话会、照顾者剧场、阅读小组、人生回顾工作坊、模拟医疗抉择讨论、坟场文化导赏,甚至结合音乐、摄影与剧场的公开展演。这类活动的重点不在于标奇立异,而在于提供一个较“易入口”的状况,让不同年龄层的人能以自己的节奏接近这个题目,逐步提升社区的死亡素养。

第四,家庭对话需要更早开始,也需要专业方法协助。香港不少临终冲突,并非因为家人冷漠,而是因为所有人都太迟才开口。政府和社福机构可发展一套较本地化的家庭对话工具,例如简明版讨论卡、照顾情境剧本、家庭会议问与答及多语言资源包,协助市民在长者仍清醒健康时,讨论插喉、急救、院舍安排、财务交代及身后事意愿。相比抽象宣传及早规划,这类具体工具更有可能帮到家庭真正展开谈话。

而在这个层面上,香港尤其需要更细致地处理个人自主与家庭决策之间的关系。若只用西方式的个人自决去理解华人社会的临终抉择,往往不足以解释现实中的犹疑与拉扯。相对之下,“关系自主”或许更贴近本地情境。这个概念强调,一个人的选择往往不是在真空中作出,而是在家庭关系、照顾责任、情感连结与文化期待之中逐步形成。这不代表个人意愿可以被家庭取代,而是提醒我们,若希望病人的选择真正被尊重,很多时便不能只处理个人文件签署,更要处理家庭对话如何展开、分歧如何疏导,以及孝道观念如何在当代条件下被重新理解。

第五,数码生活的转变也值得纳入生死教育。今天不少人的人生痕迹都留在线上,包括社交帐户、云端相片、网上支付工具、虚拟资产和数码订阅。可是,香港现有生死教育和善终服务对这方面着墨不多。未来可考虑由社福机构、院校与科技界合作,开发简便的数码遗产规划教材和工作坊,协助市民处理帐户移交、资料删除、网上悼念及私隐授权等问题。对年轻一代而言,这或许比传统讲述死亡哲学更能成为进入生死教育的第一步。

最后,服务模式本身也需要更可持续。现时不少有质素的生死教育计划都依赖短期基金,一旦资助结束,经验和团队便难以保留。较可行的出路,是把部分服务逐步纳入常规社区支援架构,并容许非政府机构发展分层收费模式。例如向企业、专业团体及中产家庭提供较深入的人生规划、照顾者教育或哀伤支援服务,再把部分资源回投基层长者、独居人士和照顾压力较高家庭。这类模式未必能解决所有财政问题,但至少可减少生死教育完全受制于短期项目周期的情况。

生死教育不是把死亡说得动听

香港今天面对的,其实不是要不要谈死亡,而是怎样把这场讨论转化为制度能力。若市民知道可以早些规划,却找不到支援;若家属明白尊重意愿的重要,却没有方法展开对话;若学校愿意处理失落和哀伤,却缺乏教材和培训;若医护和社工都认同跨专业合作,却没有共通平台,那么生死教育最终仍可能停留于理念层面。

说到底,生死教育不是要把死亡浪漫化,也不是要把所有照顾抉择都推回个人承担,而是让人在仍有能力表达、关系仍可修补、制度仍来得及介入之时,有条件清楚说出自己的想法,并得到家人、专业人员与社区系统的基本承接。若香港要建立较成熟的善终文化,下一步要做的,便不是重复呼吁社会放下忌讳,而是更踏实地补上教育、服务与制度之间的缺口。

作者冯志豪教授是香港能仁专上学院协理副校长。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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