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颕彰|从大津事件到赤根智子:面对美国制裁日本司法尊严何在?

撰文: 李颕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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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颕彰律师专栏

美国对日本籍国际刑事法院主席赤根智子祭出制裁,表面上是针对个别司法官员的外交惩罚,实际上却是一场攸关国际法尊严、司法独立与国家主权的公开试验。赤根智子并非一般官员,而是负责审理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与种族灭绝罪等最严重国际罪行的国际司法代表。美国以冻结资产、禁止入境、切断金融往来等手段施压,目的不仅是惩罚一名法官,更是在向整个国际刑事司法体系发出警告:凡触及美国或其盟友利益者,都可能付出个人代价。若此作法被默许,国际法将不再是对所有国家一体适用的共同规范,而会沦为强权得以选择接受、选择拒绝,甚至选择惩罚的工具。更令人震惊的,是日本政府的反应。面对一名日本籍国际刑事法院主席遭美国制裁,日本外务省仅以“非常不幸”四字回应,并强调将持续与美方沟通。

“大津事件”曾昭示日本司法独立

外交语言向来讲究分寸,而“非常不幸”既缺乏抗议力度,也未展现明确的法律立场,更看不出对本国国民的基本保护。赤根智子是在履行国际司法职责时遭到制裁,日本政府至少应表明:任何国家都不应以单边制裁恐吓司法人员,国际法院的独立性必须受到尊重。然而东京却选择最低烈度的措辞,仿佛最担心的不是本国法官遭受不公,而是自己对美国说话太重。

这种反应之所以令日本社会失望,是因为它与日本司法史上曾引以为傲的传统形成鲜明对照。1891年5月11日发生的“大津事件”,正是日本法治史上最具代表性的司法独立案例。当时俄罗斯帝国皇太子尼古拉(Nicholas Alexandrovich,后来成为俄国末代皇帝尼古拉二世)访日,在滋贺县大津市遭警察津田三藏持刀袭击受伤。日本政府震惊不已,担心事件引发战争、巨额赔偿甚至割地,松方正义内阁因而向司法机关施加巨大压力,要求以危害日本皇族的“大逆罪”判处津田死刑,以平息俄方怒火。

然而,时任大审院院长儿岛惟谦在这场政治风暴中坚守法律原则。他指出,“大逆罪”的适用对象依法仅限日本皇族,外国皇族并不在其列,司法不能为迎合外交需求而扩张或类推适用刑法。即使首相与多名内阁大臣轮番施压,甚至有人以“国家可能灭亡”恐吓,儿岛惟谦仍坚持法官只能依法审判,而不能服从行政命令。1891年5月27日,特别法庭最终拒绝适用“大逆罪”,改以普通杀人未遂罪判处津田三藏无期徒刑。判决并未引发日本所恐惧的灾难,反而向国际社会展现日本作为现代法治国家的成熟。“大津事件”因此被视为日本司法独立的基石,而儿岛惟谦亦成为日本法治传统中极具象征意义的人物。

当照顾美国感受比保护国民更重要

正因如此,今日赤根智子事件才更显讽刺。130多年前,日本法官在俄罗斯帝国与本国政府的双重压力下,仍敢坚守法律原则。130多年后,日本首相与外务省面对美国制裁日本籍国际法院主席,却连一句明确抗议都不敢说。当年的日本尚处近代国家建设初期,却能在强权阴影下展现法治骨气。今日日本自称成熟民主国家,长年宣扬以规则为本的国际秩序,却在最需要捍卫规则的时刻退缩到“非常不幸”四字之后。这不是外交技巧的问题,而是政治品格的问题。

日本政府在涉及中国及周边安全议题时,常以强硬姿态示人,动辄谈法律、秩序、威胁与安全。然而,当美国直接对日本国民施加制裁,甚至制裁的是一名国际法院主席,日本却立刻变得温和、含糊、谨慎。这种反差揭示的不是战略成熟,而是选择性强硬。对俄罗斯可以表达“不可接受”,对中国可以“牙尖嘴利”,唯独面对美国时只剩下“沟通”。若一个国家的法律原则只在面对特定国家时才启动,而在面对美国时自动降级,那么所谓的规则并非真正的规则,而只是权力排序下的语言包装。

更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国内并非无人看见这种问题。甚至自民党内部都有前防卫大臣等人士要求政府立即抗议,并促请美国撤回制裁。他们十分清楚:若一名日本籍法官因履行国际司法职务而遭制裁,而政府仍不表明立场,日本所标榜的“法治外交”将失去可信基础。然而,自民党高层却有人主张保持沉默,理由无非是避免刺激美国。这种政治心理比事件本身更为沉重,因为它显示在日本权力核心之中,美日同盟已被理解为一种不可冒犯的等级关系,而非平等主权国家之间的合作架构。当保护本国国民与照顾美国感受发生冲突时,日本政府选择了后者。

国家在强权面前不应失去尊严

国际刑事法院对相关制裁的回应,反而比日本政府更贴近法治精神。法院指出:当司法人员因依法办案而遭受威胁,陷入危险的不是个别法官,而是整个国际法律秩序。司法独立不是法官的个人荣耀,而是受害者能否追究战争罪与危害人类罪的制度前提。若国际法官办案前必须先揣测美国是否不悦,若检察官调查前必须先衡量是否会遭金融封锁,国际刑事司法便失去追究强者的能力,只剩下审判弱者的功能。那样的“国际法”不再是法,而只是强权管理世界的一层外衣。

美国拒绝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却又制裁法院人员,本身便暴露了根本矛盾。美国政府可以在法院追究俄罗斯时称赞其伸张正义,也可以在法院触及以色列或美国利益时指责其政治化。这种双重标准并不复杂,关键只在于被审视者是对手还是盟友。法律若只用来审判敌人,就不再是法律;秩序若只服务霸权利益,也称不上秩序。国际社会真正需要的,是以《联合国宪章》精神为基础的主权平等,是反对单边制裁与长臂管辖,是确保任何国家都不能把自身利益置于国际正义之上。这样的立场无须高声宣示,事实本身已足以指明方向。

日本今日的尴尬,在于它同时想扮演法治国家、亚洲大国与美国忠实盟友三种角色,但这三者在关键时刻并非总能并存。若日本真相信法治,就应如“大津事件”中的儿岛惟谦般,在压力面前守住法律边界。若日本真重视国民,就应明确反对美国制裁赤根智子。若日本真希望成为正常国家,就不应让自己的外交语言永远低于美国脸色。可惜现实是:东京在强调法治时声量很大,在维护法治时却格外安静。批评邻国时十分勇猛,面对美国时却异常顺从。

赤根智子被美国制裁事件终将成为日本政治史上的一面镜子。它映照的不是一名法官的个人遭遇,而是一个国家在强权面前是否仍保有法治记忆与主权尊严。“大津事件”曾告诉世人,日本司法能在帝国压力下挺立。今日事件却显示,日本政府会在盟友压力下低头。这种倒退,比任何外交辞令都更具历史讽刺。真正值得日本社会追问的,不是美国为何如此霸道,霸权本来就会测试他人的底线。真正值得追问的是,日本自己的底线何在。当一名日本籍法官在国际司法岗位上遭外国制裁,而本国政府只留下“非常不幸”四字,那句话便不只是外交回应,而是一份关于国家尊严荡然无存的证词。

作者李颕彰是执业律师,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博士候选人。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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