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观.杜淦堃|星港“争议解决”友谊赛没有输家
法观专栏|杜淦堃资深大律师
金庸先生笔下,有《天龙八部》的“北乔峰、南慕容”,亦有《射雕英雄传》的“东邪、西毒”,比喻武林中旗鼓相当、各擅胜场的高手。香港与新加坡,虽然没有刀光剑影,两地有人却同样爱把对方拉来比一比:坡有“海南鸡饭”,港有“黯然销魂(叉烧)饭”;坡有“环球影城”,港有“米老鼠”;坡搭MRT,港搭MTR。一座主题公园、一程地铁、甚至一碗饭,似乎也总要切磋一下。最近有幸获邀到新加坡参加《新加坡公约周》(Singapore Convention Week),才发现这场“国际友谊赛”原来早已打进“争议解决”(Dispute resolution)的赛场。
星洲有完整“争议解决生态圈”
《新加坡公约周》由新加坡律政部主办,是当地一年一度的国际争议解决盛会。它以新加坡签署的《新加坡调解公约》命名,但节目却远不止于调解:从争议预防及调解,到仲裁、国际商事诉讼,以至仲裁裁决的执行,都可以在这个星期的不同活动中找到。2026年的活动更吸引来自逾100个国家的律师、大律师及政策制定者。
最值得香港借镜的,是新加坡对争议解决市场的理解。新加坡不只是发展一个仲裁中心,而是在经营一个“一条龙”、完整的“争议解决生态圈”:争议未必一开始便要打官司:可以先避免争议,继而往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Mediation Centre,简称SIMC)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简称SIAC) 仲裁;需要法院介入时,又有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Singapor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urt,简称SICC)处理裁决的执行。加上政府的政策推广,几个品牌互相支撑,新加坡公约周更像是一年一度的“复仇者联盟”,把整套制度一次过展示给全世界。
香港有“一国两制”独特优势
香港最难复制的优势,首先是普通法。香港不只是“有普通法”,而是在中国境内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中英文双语、成熟的商业法律制度、独立地运作的司法机关,以及长年累积的国际商事争议经验,构成一个相当独特的组合。这也是为甚么对于涉及内地企业与境外商业世界的争议,香港往往是一个非常自然的中立场所。
对内地企业而言,这个位置尤其重要。香港与深圳、广州等大湾区主要城市一衣带水,商业文化和语言较容易衔接;但处理争议时,却可以进入一个以普通法为基础、具有国际化程序及独立地运作的司法机关的法律环境。这种“近中国、通国际”的组合,不是单把两套制度简单放在一起,而是香港本身最独特的价值。
更重要的是,香港与内地之间已建立了一整套实际运作的法律桥梁。2019年生效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让香港成为内地以外首个、亦是至今唯一一个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使符合条件的香港仲裁,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财产、证据及行为保全。这意味着仲裁在香港进行,必要时却可以借助内地法院的强制力保护资产及证据。香港与内地之间亦有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令“香港仲裁、内地执行”成为跨境商业争议中一个切实可行的选择。
国际仲裁中心体现香港特色
这些制度安排可反映在香港的仲裁实务上,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简称HKIAC)是其中较具代表性的一个例子。
HKIAC的案件数字可反映出香港在国际仲裁中的位置:2025年,HKIAC登记582宗新案件,争议总额约1,262亿港元;其中84.3%的仲裁案件,以及92.9%由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均属国际案件,当事人来自61个司法管辖区。换言之,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并不限于香港或内地企业,而有相当部分来自亚洲其他地区及世界各地。
HKIAC所接的案件,也有香港自身的特色:一边是内地及香港企业,另一边则是来自亚洲其他地方及世界各地的当事人。香港的普通法制度、法院对仲裁的司法实践,以及与内地之间已有的仲裁协作安排,都是选择仲裁地时自然会考虑的因素。对涉及内地和海外交易的企业而言,香港与内地之间的距离,以及两套法律环境之间的联系,都是选择仲裁地时自然会考虑的因素。
“争议解决”友谊赛没有输家
新加坡当然也没有停下来。SICC自2015年成立,便以国际法官阵容处理跨境商事案件;香港则在2026年宣布成立相似的香港国际商事法庭(Hong Kong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urt,简称HKICC)。再加上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两地在争议解决上的版图,正变得愈来愈相似。你有SICC,我有HKICC;你有SIAC,我有HKIAC。这场“友谊赛”,看来还会继续上演。
但这场竞争不是零和游戏,和武侠小说不同,“武林至尊”不需要分出高下。新加坡的做法展现出争议解决不只是仲裁中心的单打独斗,而是要把调解、仲裁、诉讼以至执行串起来的一套连环拳;香港则有自己的独门内功心法 — 与内地的法律联系、普通法制度,以及多年累积的国际仲裁经验。两地固然良性竞争,但有时候,最好的友谊赛,就是打完一场,再互相观摩学习。
所以,这场“友谊赛”其实没有输家: 对企业而言,多一个强大的亚洲争议解决中心,意味着更多选择;对香港和新加坡而言,彼此比较、彼此学习,反而可能令两个城市一起变得更强。至于“海南鸡饭”和“食神叉烧饭”谁胜谁负 — 这项争议,恐要留待馋嘴的洪七公仲裁一下。
杜淦堃资深大律师是前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现任香港大律师公会内地事务常委会联席主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合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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