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颕彰|恒大清盘案显见跨境诉讼挑战:商业默契难敌“白纸黑字”
恒大清盘案衍生的一系列跨境商业诉讼,近日再次引起社会对大湾区法治建设的讨论。表面上,案件争议集中于债务确认、公司授权及文件效力等法律问题,但若从更宏观的角度观察,其反映的并非单一企业的得失,而是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融合持续深化后逐渐浮现的一项制度性挑战:当企业活动跨越不同法域时,两地法律制度之间的理解差异,正愈来愈直接地影响商业安排的稳定性与可预见性。
内地公章未必有香港法律效力
在相关诉讼中,部分于内地商业环境下被广泛接受的文件安排,包括加盖公司公章的债务确认文件,在香港司法程序中却未必产生相同法律效果。对不少内地企业而言,这些文件过往足以支持资金往来及商业决策,亦长期被视为有效的交易依据。然而,一旦争议进入香港法院审理,相关文件能否产生预期法律后果,往往需要接受更严格的法律检视。
这种落差并非源于任何一方违法,而是来自两套法律制度对企业授权及责任承担机制的不同理解。对许多内地企业而言,公司公章长期被视为法人意志的重要象征。无论是确认债务、作出承诺,抑或处理重大交易,只要文件加盖正式公章,通常已被视为足以代表公司立场。在长期商业操作中,公章不仅具有法律功能,同时亦承载相当程度的管理权威与商业信任。
然而,在香港《普通法》制度下,法庭除了关注文件本身,更重视文件背后的授权基础。签署人是否获得合法授权、授权范围是否明确、公司是否完成必要决策程序,以及相关行为能否反映公司真实意志,往往都是判断文件效力的重要因素。因此,即使文件内容相同,在不同法域之下亦可能面对截然不同的法律评价。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这类差异在过去未必构成重大问题,但随着跨境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其影响正持续扩大。当交易只涉及单一法域时,企业通常依循当地商业惯例处理法律事务。然而当资金、人员、股权架构及资产配置跨越不同司法管辖区时,原本被视为理所当然的安排,便有可能演变成为难以预见的法律风险。
商业默契难敌“白纸黑字”
除了文件效力认定之外,两地在证据观念上的差异同样值得重视。内地商业活动一向强调交易效率与商业信任,不少安排建立于长期合作关系及持续往来基础之上。电话沟通、即时通讯纪录、管理层协调及实际履行情况,往往被视为判断交易内容的重要依据。
相比之下,香港《普通法》制度则更重视可供验证的书面证据。当争议进入司法程序后,法庭关注的重点并非双方是否曾经形成某种默契,而是有否充分证据证明有关默契所涉及的法律内容。董事会决议、授权书、正式协议、电子邮件及相关文件纪录,往往构成法院认定事实的重要基础。
制度不确定性成企业隐形成本
随着大湾区经济不断融合,企业融资、跨境投资、多层控股架构及跨境资产管理已愈来愈普遍。许多商业交易同时涉及香港、内地及其他司法管辖区,多方参与及多层结构已逐渐成为常态。在此背景下,任何法律理解上的偏差,都可能转化为实际交易成本,甚至演变成旷日持久的法律纠纷。
对内地企业而言,最困难的不一定是面对市场风险,而是不知道同一项交易在不同法域下将被如何理解。当法律后果缺乏足够可预见性时,内地企业便需要投入大量额外资源处理法律审查、文件管理及合规要求。这些原本可以用于创新发展、市场拓展及提升竞争力的资源,最终被迫消耗于应对制度差异带来的不确定性。
从区域竞争力角度而言,这种情况同样值得警惕。任何成熟市场的优势,不仅来自资金流动能力、市场规模及产业集聚效应,更取决于法律制度能否提供稳定而清晰的预期。当市场参与者无法合理预测交易在不同法域下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营商环境的吸引力自然受到影响。
因此,问题的核心并非哪一套制度较为优越,而是如何有效管理制度差异。《普通法》制度与内地法律制度均有其历史背景及制度逻辑,两者亦各自具备独特优势。真正需要思考的是,当跨境商业活动已成为区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时,如何透过更成熟的制度安排,降低因法律认知差异而产生的交易成本和法律风险。
两地须建立清晰规则框架
正因如此,香港与内地有必要建立更成熟的法律衔接机制,以回应跨境经济活动迅速发展所带来的新挑战。所谓法律衔接,并非要求两地建立完全一致的法律制度,而是在充分尊重不同法系传统与制度特色的前提下,就跨境商业活动中最容易产生争议的环节建立更清晰、更稳定及更具可预见性的规则框架。
具体而言,中央政府与特区政府可考虑从三个方向推进相关工作。首先,进一步研究跨境商业文件的互认安排,明确公章、授权书、董事会决议及债务确认文件在不同法域下的法律地位与适用条件,减少因形式要求差异而引发的争议。其次,由两地法律及仲裁机构共同制定更具代表性的跨境交易示范条款,把授权安排、签署要求及证据保存规范纳入交易设计之中。再次,建立更统一及透明的实务指引,并透过大湾区律师、仲裁员及调解平台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促进法律实务逐步趋于一致。
当市场参与者能够清楚了解哪些程序必须完成、哪些文件必须保存,以及哪些授权安排需要符合特定要求时,许多原本可能演变为诉讼的争议,便有机会在交易初期被有效化解。这不仅有助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亦有利于提升整个区域的法治信心。
大湾区拼的是制度协调力
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大湾区未来竞争的关键,不单在于基础设施、市场规模或资本流动能力,更在于制度协调能力。恒大清盘案所揭示的启示,并不只是某宗商业纠纷的胜负结果,而是提醒社会在经济融合持续深化之际,法治融合亦必须同步跟进。市场需要的不仅是更便捷的资金流动和更高效的商业往来,同样需要更稳定、更透明及更具可预见性的法律环境。
唯有中央政府与特区政府共同推动更完善的法律衔接机制,让经济融合与制度建设同步发展,跨境合作才能建立在更坚实的基础之上。这不仅关乎内地企业的经营预期与投资信心,更关乎大湾区能否建立一个与其经济体量相匹配、兼具国际竞争力与制度公信力的现代化营商环境。
作者李颕彰是执业律师,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博士候选人。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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