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观点|工程棚网先起火 两部门把关成疑

撰文: 01主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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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五级火,逾百人命丧家园。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周五(11月28日)指出,初步调查显示是宏昌阁低层的棚网首先起火,烧及包围大厦窗户、高度易燃的发泡胶板,继而令宏福苑另外六座陷入火海。当局测试显示棚网的阻燃能力达到标准,但其既然首先起火,安全问题明显成疑。

棚网作为大厦外墙维修工程的重要部分,同时受劳工处的《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则》及屋宇署的《竹棚架设计及搭建指引》规范。劳工处的出发点是维修工人的安全考虑,屋宇署把关的是建筑物的消防安全,两者皆要求棚架保护网的阻燃能力要符合认可标准。

屋宇署另外在《建筑物消防安全守则》列明,大厦翻新及维修工程应遵守的事项,包括如在建筑物周围竖设棚架,必须使用阻燃布覆盖;建筑物内如须贮存任何易燃及可燃物料,必须存放在安全地方及避免过量囤积。

既有阻燃要求
何来易燃物料?

由此可见,不论是劳工处抑或屋宇署,从工作安全或是大厦消防的角度,用料的阻燃标准或易燃程度都是重点,属规范范围之内。那么为什么宏福苑维修工程的棚网却会首先起火?更会有发泡胶板令火势一发不可收拾?

更令人诧异的是,劳工处去年10月回复宏福苑居民投诉时,竟然指出“根据现时劳工处所执行适用于建筑地盘的安全条例中,并没有涵盖关于棚网或任何物料的阻燃标准”,并谓“棚网发生火灾的风险相对为低”。即使劳工处于12月向投诉人澄清,已在巡查中检视了棚网的产品质量证书,显示棚网的阻燃效能符合《竹棚守则》所载的认可标准,但混乱的说法足以令人怀疑当局也没有认真看待阻燃要求。

无怪乎搭棚工会代表于电台访问中声称,政府只建议、而非强制使用阻燃网。根据坊间所见,全港多个大厦维修工程在宏福苑火灾后收起保护网,这是否意味棚网不阻燃的问题相当普遍,劳工处和屋宇署的守则一直都只是形同虚设?

除了检视文书
有否抽样核实?

全港维修工程之多,棚网使用之广泛,当局或许无法逐一测验,依赖证明文件无可厚非。但如果接获投诉、“一直有跟进棚架上设置棚网事宜”,亦仍然只是检视证书,而没有进一步查证,这不是等于只靠承办商自律,近乎“无王管”?

除了劳工处,屋宇署在《作业备考》也规定兴建和拆卸外墙工程的保护网须达到认可标准的阻燃程度,并要求在现场备存证书或评估报告以供检查。那么屋宇署有没有恒常抽查?抽查的方式是只看认证文件,抑或会有抽样核实?宏福苑八座大厦证实警钟无法正常鸣响,不可能符合《建筑物消防安全守则》。屋宇署要求“所有有关临时关闭消防装置的通知,必须按照消防处的要求通知消防处”,实际而言是怎样落实?

宏福苑作为居屋屋苑,由房屋局独立审查组负责。当局透露去年11月曾到访宏福苑,监察宏福苑负责注册检验人员和承建商现场抽样并用火燃点棚网物料,并未发现助燃情况。而在七座大厦五级火后,亦已对未受火势波及的宏志阁棚网采样测试,初步并无发现不符合阻燃要求。然而,先不论客观事实是宏昌阁低层棚网首先起火,令市民疑惑现行阻燃标准是否有所不足,更重要是审查组对宏志阁的发泡胶采样测试后,证实为易燃物料。

主动把关查证
才有阻吓之用

外墙翻新等旧楼维修工程可能因为属于小型工程项目而不受法定规格要求,但对于现场的易燃及可燃物料如何存放,当局有否实地调查?对于棚网的阻燃能力是如何判断?采购冒牌装樽水的事件理应说明了不能只靠文件,而必须主动把关及查证,才能起阻吓之用。

安全问题被视为至关重要,面对超强台风,政务司司长懂得超前部署。但过去几个月来屡有棚架起火,为什么未曾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遑论在风高物燥之时超前部署?发展局现在“主动”检查棚架保护网等物料的阻燃性能以及抽样测试,纵或是亡羊补牢,悲痛中的香港人却难以说出一句“未为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