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发牌却放任抽成 “特许经营”向司机开刀

撰文: 01主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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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以网约车司机平均每天营运约6个小时,每小时可完成两个行程作推算,拟发出一万个网约车牌照,认为可让乘客现时的乘车体验大致不变,同时平衡道路资源和公共交通生态方面的考虑。立法会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星期二(6月9日)审议方案,发牌数目、平台抽成、车费机制以及司机上线要求等问题成为焦点。

议员庄豪锋指出,不少司机认为平台现时约三成抽成过高,并建议将抽成上限定于15%。惟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在会上多次表示,政府不希望在新事物发展初期加入太多规定,以免影响平台健康及持续发展。例如对于平台抽成问题,局长表示不倾向由政府一开始便订立大量限制。

这个说法有其道理,但目前推出的网约车制度本身已经包含一个重要的市场干预——发牌数目的限制。政府只发出一万个网约车牌照,实际上已经决定了市场供应上限。问题并非“限制还是不限制”,而是“限制谁”。如果我们限制司机进入市场、限制车辆数量、限制牌照供应,却完全不限制平台抽成,那么制度的限制便主要落在司机身上,而非平台身上。

庄豪锋亦建议每星期工作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否则发出警告,持续不达标则收回牌照。局方指出,条例已订明续牌时需满足最低平均整年程数,意味政府倾向以营运要求防止出现“雪藏牌”。不过议员周小松关注最低营运要求会否过高,甚至令兼职司机难以存在。他担心如果每天要至少营运六小时,“不要说雪藏牌,可能连兼职都没有可能”。

议员苏绍聪同样指出,如果每天工作六小时,其实已接近全职工作。而叶傲冬则认为,只要限制司机上线时数而不限制发牌数量,便可维持足够服务供应。对于发牌数目、平台抽成、车费机制(是否需要设立车费下限)以及司机上线时间的上限及下限,不同议员各有立场。然而,这四个问题环环相扣,难以分开看待,当中发牌数目是决定其他问题的答案。

如果牌照数量不足,例如1万个牌照若然不足以满足市场需求,市民难以叫车,司机自然不愁接单,车费亦不太可能因竞争而下跌。在这种情况下,要担心的不会是平台之间恶性价格竞争,以至是内地“内卷”现象。内地部分城市的问题来自供应极多,大量司机争夺有限订单,结果平台补贴、司机降价、收入下降。而香港目前已限制牌照供应,两者的经济逻辑完全不同。

如果牌照数量十分有限,更值得担心的是有人取得牌照后不上线或上线不足,因此当局倾向设立最低营运要求。但反过来看,这也等于说如果牌照数量充足,市场吸纳足够的兼职及全职司机,上线时间的最低要求自然变得不重要。

发牌数目要满足市场需求,毫无疑问是政府的立场,否则当局也不用假设每名网约车司机平均每天营运约6个小时,每小时可完成两个行程,以推算1万辆网约车每天可合共提供约12万个行程。问题在于司机营运时数、每小时完成多少行程,乃目前难以准确预测的变数。一旦供应不足,最终受害的是广大市民。当局可以采取循序渐进方式起步,但一定要有准备扩大牌照数目,以应对市场实际的需要。

不论是1万或是2万,网约车的牌照数目有限,司机不能自由进入市场,平台议价能力自然较强。即使不设抽成硬性上限,至少应建立透明披露及检讨机制,以保障司机的劳动得到合理回报。至于是否要对司机上线时数设上限,一个根本的问题在于网约车合法化是否只限于共享经济。共享经济的本质是有闲置资源就自由提供,就好像人人也可以在空余时间送外卖那样,是低门槛进入的。但对网约车只发1万个牌,意味即使市民有车、有空闲时间,也不能额外加入,实际上更接近特许经营权。

而且固定牌费意味经营愈多,平均成本愈低,收费机制有可能鼓励高工时以至全职化。相比之下,分级制收取牌费,可以令兼职负担较轻,全职成本较高,以市场机制令司机慎重考虑。如果容许全职及兼职并存,对乘客而言当然不是坏事,因为他们必然较易叫车,甚至车费较低。对于司机而言,更重要问题则落在会否疲劳驾驶,以及会否恶性竞争,因而得不到合理回报。

归根结柢,制度设计不能个别考虑、拼凑而成,而必须通盘思考。政策最终服务的对象是乘客与司机——乘客希望有更多选择、更容易叫车;司机希望自己的劳动得到合理回报。只要把这两个目标放在核心位置,发牌数目、抽成制度、车费安排及工时规定,都可以在实践中逐步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