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科快送|改善采购岂止“守龙门”?应以“评分制”提升行业水平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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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志鹏

政府早前在饮用水、租用车辆等采购程序中,先后批出合约予表现引起疑虑的公司,引发公众对采购制度的关注。近日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公布一系列由“检讨政府采购机制专责小组”提出的先行措施,包括由政府物流服务署发放内部指引订明尽职审查要求等,从而堵塞政府采购程序的漏洞;同时,审计署报告亦就招标程序提出多项改善建议。笔者认为,在加强采购制度尽职审查之余,政府亦应多考虑透过招标制度的评分制,提升业界在环保、创新和安全等层面的标准及表现。

在尽职审查上,笔者乐见政府专责小组提出达致“表里兼顾、标本兼治”的方案。事实上,政府要求中标商和部门配合做好详细的尽职审查亦早有前例:例如有熟悉工务工程招标项目人士透露,政府工务工程招标时会要求部门做好财务尽职审查,确保中标公司拥有稳定现金流和财力支持日常运作,亦会要求投标者就其技术能力和经验提供证明。笔者认为尽职审查是做好“守龙门”的责任,确保对方没有财务问题、破产纪录或涉及违规违法的指控,并有足够能力和财力履行合约,相信能避免同类事情再次发生。

另一方面,负责审批是次樽装水采购的当局认为没有必要采取评分制,引发不少争议,凸显了评分制对整体招标制度而言,实有其可取之处。社会上有提出建议,包括多用评分制引导产业加强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持续更新招标规格等等。笔者认为此类建言均甚具建设性。事实上,政府采购项目金额甚大,为了争取合约,企业有诱因发展符合其评分标准的技术和专业知识。

举例而言,政府要求所有新建政府建筑物必须达到绿建环评(BEAM Plus)金级或以上的认证,同时提供各种诱因,现时这些绿色建筑标准也在私人市场中普及,逐渐成为“行规”。长远而言,在采购招标时加强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例如要求中标商监察记录排放数据,并要求在极端天气情况下提供标准作业流程,可以鼓励业界关注绿色转型,从而装备企业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不稳定性。

创新方面,政府一直实行支持创新的采购政策,包括在评分制下,若干的分数须用于评审与应用科技、环保及社会关爱等相关的创新建议。由政府牵头推动业界善用创新科技,有助业界进行成果转化落地,让科技成为公众“看得见,摸得著”的存在。与此同时,在运输行业等适用的采购项目的评分增设安全要求,例如要求企业设安全主任跟进保险索偿、意外处理、危机意识培训等,将能提高中标承办商行事的安全意识,以免企业心存侥幸压低标价,发生意外时却推卸责任。加强要求合规,在提升安全意识、减低意外率之余,长远更能减低保险对于风险评估的溢价,从而减低保险自付额。

笔者相信,假若政府在招标的评分制框架下,将上述要求纳入评分考量,长远而言定可为业界起带头作用,扭转价低者得迷思。

从“饮用水事件”可以看到,就算采购的项目规格“简单明确”,都应多考虑产品质量和供应商的资格,积极尽职审查投标者的能力,避免因价低者得的思维降低了公共服务的质素。政府采购作为一门“大生意”,投标者当中难免出现存心欺骗政府的人,若政府严谨进行尽职审查,同时多透过评分制框架为业界起带头作用,将可在防范滥用采购制度的商家的同时,亦符合政府在采购上“达致最佳经济效益”的政策目标。业界也乐意与政府携手提升服务质素,这样一来,政府既能够提升采购的成本效益,引导企业迈向可持续的方向,社会亦能获得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达致多方共赢。

作者李志鹏是Lalamove企业事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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