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冠麟|以侠之名收割流量——再评“吕校长”滥用教育光环
(笔者谨此声明:本人非权贵圈内人士,与陈耀阳、李明慧素不相识,本文亦非受酬之作。笔者一向重视家庭价值,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尤为厌恶“名实不符”与“伪善行为”。故本文既论事,亦针对“吕校长”之言行,尚祈读者明鉴。)
在香港,凡无法透过沟通解决的家庭与社会纷争,理应依循法律程序处理,此为香港核心价值。陈树渠幼子陈耀阳涉嫌恐吓及袭击妻子李明慧一案,历经司法程序,今年九月获判无罪,惟法官亦明言其“行为确实十分可疑”。二人正由家事法庭处理离婚事宜。本已依法处置的家事案件,在“吕校长”介入后渐趋变质。若此番偏颇的“网络公审”得以成立,“吕校长”势将继续以“为弱势发声”之名,收割网络流量。
强如《东张西望》,记者追访事件之后,都会为观众咨询真正的法律工作者或其他业界专家的意见。平行时空,试问香港社会从何时开始,竟容许KOL访谈去取代社工辅导、专业调解,乃至司法程序,充当家暴案件的裁判?
吕诗慧“鼓励”年仅18岁的Ava在镜头前述说家事,包括陈耀阳“神秘房”传出异味,更暗示可能涉及“that thing”(经笔者综合信息,理解为毒品疑云)。全长仅3分31秒的影片中,最后1分20秒完全成为“吕校长”的独白舞台。她以“保护者”姿态呼吁陈耀阳亲友、“阿姨辈”乃至“假帐号打手”勿攻击Ava,表面维护年轻人,实质却在预设立场下,将陈耀阳支持者、非李明慧阵营者,乃至“吕校长”的反对者一概污名化。
“苦难商品化”将创伤变流量
尤显矛盾的是,其另一帖文明确要求网友“订阅”和“追踪”,声称“增加人数再加埋你们嘅转载,先至可以为更多弱势发声”。试问香港社会从何时开始,必须成为吕诗慧的追随者,方能实践对弱势的关怀?
家事案件本应以法庭证据与法律辩论为核心。在离婚案件审理期间,吕诗慧引导家属在网络公开指控另一方,藉舆论压力影响法官与陪审团独立判断。笔者非法律专家,虽难断言是否构成妨碍司法公正,然此举之后果不容轻忽。依据香港《家庭及同居关系暴力条例》,家暴案件处理应兼顾当事人隐私与司法公正。吕诗慧透过每日“挤牙膏”式爆料,将本应受法律保护的家庭隐私转化为公共消费素材。此种“苦难商品化”(commodification of suffering)过程,实质是将当事人创伤转化为流量。
处理家事纷争时,专业教育者理应避免将子女置于父母对立面。面对复杂家庭问题,寻求专业协助方为正途,而非将之转化为网络节目素材。以“夸张版《讲清讲楚》”之风格,引导刚成年青年在镜前倾诉家事,可曾思及此举对当事人未来家庭关系的永久伤害?真正的教育专业者,当提供合法理、合人性的选择,而非将年轻人推向舆论风口。
“家暴娱乐化”令对话变消费
平心而论,无人会认同将家事披露于娱乐版较港闻版更能解决问题。回归理性,欲妥善处理家暴乃至离婚问题,寻求律师、社工、调解员等专业人士,远较求助自封“尖子教育家”、“猫猫校监”更为适切。
“吕校长”介入豪门家事,将之切割为“挤牙膏”式连续剧每日放送,诱导家暴受害者将创伤置于公众视野,进行“媒介化申诉”,远离更具实效且保护隐私的法律、心理援助途径,无非为维持话题热度、收割流量。吕诗慧既缺乏开放讨论的胸襟,更鼓动支持者重情绪、轻事实的公共言说,削弱公共领域的理性对话品质。
如前所述,“校长”在香港教育体系内乃专业性极强的职位,需具备特定学历、相关经验及校长证书资格。前校监于学校结业后,利用公众对教育专业分工的认知不足,持续以“校长”自居,在公共议题中“援引”教育名言,强行将教育话语承载的信任与权威,套用于家暴等复杂社会议题,却缺乏相应的理性分析与阐述。网络环境的平面化,压缩了普罗大众的思考回路。家变受害者可能病急乱投医,被“有心人”截断正常思维路径,误信“校长即为最仗义执言者”。
“议题简单化”助伪善谋私利
真正的教育工作者,不会将他人痛苦转为娱乐消费;真正的仗义执言,不应与个人商业利益如此紧密挂钩。当教育光环被用以包装“豪门家暴”戏码,受损的不仅是当事人权益,更侵蚀社会对教育专业的信任,伤害那些真正致力解决社会问题的个人与机构。
我们务须在在关注此类事件时,需要警惕那些将严肃议题简单化、戏剧化,甚至以此牟利的“伪善”行为。再次请各位看倌思考一下:即使香港教育制度必有可改善之处,亦不应被那些九流KOL借力消费。媒体在引用称谓时应更加尽责,我们每一位公众也应用心用脑,仔细分析网上言论的内容,莫为他人盲作嫁衣裳。
作者黄冠麟是公共行政博士生,文化工作者,学研社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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