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来稿|从火灾到改革——香港楼宇维修工程的结构性挑战
来稿作者:区汉宗
2025年11月中旬,大埔宏福苑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截至目前火灾已造成159人遇难,159名遇难者中,140具遗体或遗骸已经家属辨认确定身份,其余19具仍有待确认。此外,目前仍有31名市民失联。火灾不仅夺走了多条宝贵生命,更烧出了香港楼宇安全管理体系的深层隐患。这场灾难发生后,特区政府展现出了高效的应急处理能力。行政长官李家超迅速指示成立跨部门救援专组,启动了一系列救灾善后措施。
政府立即启用庇护中心,为无家可归的居民提供临时住所。截至目前,除了少数人在庇护中心接受照顾,有约2,500人已被妥善转移至过渡性房屋、房协单位、青年宿舍和酒店等临时住所。这种分层分类的安置策略,体现政府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人文关怀和实操经验。
在个案支援层面,政府推出了“一户一社工”的个性化服务模式,并为每户加派2至3名公务员提供专门跟进服务,包括解答疑问、安抚情绪、代办事务等。这种点对点的精细化服务,有助于缓解受灾居民的心理创伤和实际困难。
资金支援方面,政府制定了多层次的经济援助方案:向每户提供1万元应急现金,10万元生活津贴,向每名死者家属发放20万元慰问金,向受伤住院人士提供5万或10万元不等的住院补助金。此外,还设立了专项补助,为学生、工友和幸存外佣各提供2万元补助。
最为关键的是,政府宣布成立“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先期注资3亿元启动,连同社会各界及内地捐款,宏福苑火灾善款累计突破23亿元。特首李家超特别强调,所有捐款将全数用于协助受影响居民,确保善款使用的透明度和针对性。
李家超指出,这场大火反映维修建筑工程从施工到监督都出现严重疏忽,必须作系统性改革。他将成立由一名法官主持的独立委员会,审视宏福苑火灾的起火和迅速蔓延的原因及相关问题,以防同类悲剧再次发生。有关问题包括:楼宇维修工程的施工安全要求、标准、监督和日常维护制度;有关工程各环节有否不适当的相连利益、角色冲突、不当的合谋、串连等系统问题;针对楼宇维修工程,现行安全标准的用料清单是否全面,有关的验证和检测制度是否有效;各环节监管人员的角色和责任承担,包括政府部门、授权负责的专业人士等;大厦维修工程可能涉贪围标、违规招标的问题;大厦需配置的消防系统及其有效运作所需的监督和责任问题;大火中就上述范围的相关责任;法律和惩罚的足够性。
楼宇维修工程的施工安全体系漏洞。香港作为一个高密度城市,楼宇老化问题日益突出。根据屋宇署资料,全港楼龄达3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已超过2万幢,且每年以约5%的速度递增。这些老旧楼宇的维修工程安全问题,已成为城市治理的重大挑战。
现行安全标准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安全标准更新滞后于建筑技术发展。目前香港主要沿用2012年修订的《建筑物条例》,对于新型建筑材料和工艺的安全规范存在空白。其次,标准执行存在地域差异,港岛与九龙、新界之间的标准执行力度不一。监督机制的结构性缺陷同样不容忽视。巡查多流于形式,缺乏对施工过程的全程监控。部门间的权责交叉也导致监管漏洞,如屋宇署与消防处在楼宇消防安全标准上存在标准不一。
日常维护制度的执行困境则源于多方面因素,包括业主立案法团普遍缺乏专业管理能力,维修基金筹集困难,以及住户对预防性维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楼宇维修工程涉及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空间。工程各环节的利益链往往呈现出隐蔽性和复杂性的特点。从承建商、分包商到材料供应商,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利益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不适当的相连利益表现为多种形态:设计师可能推荐特定承包商,监理方可能与施工方存在利益关联,材料供应商可能通过回扣方式影响材料选择。
角色冲突问题在现行体制下尤为突出。监理单位往往由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选聘,这种“谁付费,谁做主”的模式使得监理的独立性大打折扣。同时,负责审批的政府人员与业界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现象进一步削弱了监管的公正性。
合谋串连的系统性问题根植于制度设计缺陷。当前的“价低者得”模式容易引发“低价中标、高价变更”的恶性循环。业界的熟人文化和小圈子现象,为合谋行为提供了土壤。更重要的是,揭弊者保护机制不足,使得内部人员不敢轻易举报违规行为。
用料清单的完备性问题值得深入探讨。现行用料清单对新型防火材料的覆盖不足,对材料组合使用的规范不够明确,对材料老化周期的考量也相对缺乏。以大埔宏福苑为例,火灾中涉及的装修材料并未纳入强制防火检测范围,这一漏洞直接导致了火势的快速蔓延。
验证制度的科学性存在多重挑战,首先,检测标准滞后,无法适应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发展。其次,抽样检测的覆盖面有限,难以全面反映工程品质。第三,检测机构的能力参差不齐,部分缺乏必要的专业设备和人才。
检测制度的执行力薄弱是另一个关键问题。事后检测多于过程监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足,以及检测结果的资讯透明度不够,都削弱了检测制度应有的预警作用。
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存在明显的分散化和碎片化特征。屋宇署、消防处、地政总署等多个部门都涉及楼宇安全监管,但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部门间的权责划分不够清晰,容易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复监管。同时,基层监管人员的工作负荷过重,影响监管品质。
授权专业人士的责任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等专业人员在楼宇安全中承担重要角色,但其责任与权力并不匹配。现行的责任追究机制偏重事后问责,缺乏过程监督。专业团体的自律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行业惩戒力度也显不足。责任承担的界定困难在实践中尤为突出。多个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模糊,连带责任的认定标准不明确,且司法程式漫长而复杂,这些都影响了责任制度的实效性。
作者区汉宗是香港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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