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走出“逢管必反”迷思:行政主导不是权力扩张而是责任回归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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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林志鹏

近期,香港社会出现一些值得警惕的论调,每逢政府强化监管、推进改革、讲求“行政主导”之时,便有人将其污名化名化为“管制加码”或“权力扩张”,认为必然会造成“监督削弱”、“问责失灵”云云。这种说法听起来“有道理”,实则是极具迷惑性的乖谬之说。若任其发酵,便会把公共舆论风向带偏,更会妨碍香港把“一国两制”下“行政主导”的制度优势发挥好、运用好。

要知道,“行政主导”从来不是政府“想管就管”的任性选择,而是香港宪制秩序的制度安排,是为了让这座城市在多元利益和复杂管理之中有人负责、做好决策,最终取得行政绩效。香港不少治理难题,不是缺少理念或口号,恰恰是缺少能穿透部门隔阂、打通配套链条、承担最终责任的主导力量。房屋、土地、医疗、教育、青年、创科、城市更新、公共安全、专业规管……哪一项不是跨部门的综合工程?一旦各个环节各自为政、推诿扯皮,就会导致“人人看见问题、却没人解决问题”的窘局。“行政主导”的关键价值,在于应对“牵一发动全身”的复杂议题时,能够有效凝聚责任、果断决策,从而确保施政不致在部门拉扯或内部消耗中空转,切实提升治理效能。毕竟,市民真正关心的不在于“行政主导”还是其他什么主导,而是“政府做好”、“出事有人负责”。

更要强调的是,当有人把“行政主导”理解成“政府管死社会”,其实是对香港治理的核心矛盾缺乏基本认知。香港真正的矛盾不是“政府太强”,而是“问题太综合、协同太困难、改革太需要统筹”。不把政府的统筹能力做强,不把跨部门协作做顺,不把制度漏洞补齐,最后受苦的不是政府名声,而是市民生活。房屋供应若卡在流程与配套,成本就由市民承受;公共安全若因监管碎片化而出现盲点,代价就由市民承担;专业失德若缺乏有效规管与惩处,受损的就是整体社会信任。换言之,真正“接地气”的政治,不是喊“少管”让人听着舒服,而是把治理做细做实,让人住得安心、行得安全、病有所医、业有所兴。“行政主导”若能把这些做到位,社会自然会以结果回应质疑;如果结果不到位,社会的监督也就有更清晰的问责方向——这恰恰是健康政治的表现。

必须承认,社会上一部分人的“管制恐惧”并非凭空而来。香港近期接连发生多宗事件,自然有人追问:为何有些环节“出了事”却感觉追责不够清晰、处分不够一致?这些疑问若得不到正面回应,就容易被别有用心之士偷换概念,把“加强行政改革”抹黑为“问责弱化”,再把“行政主导”歪曲成“行政独大”。真正有利于建立信任的做法,不是躲避批评、也不是用口水压口水,而是把一个简单原则讲透:行政主导必须与问责同向而行,改革越向前,责任越要落到位;权力越集中,制度越要透明;统筹越有力,监督越要精准。行政主导不是问责的替代品,而是问责的放大器——它把“最终责任”锁定在可追溯的位置上,使社会能看见谁在统筹、谁要交代、谁该承担。

近年来,政府推动治理改革的决心和魄力有目共睹,未来更要朝两个方向发力:一方面要敢于动真碰硬,该拆墙就拆墙,该破藩篱就破藩篱,该补漏洞就补漏洞,让政策不再停留在“宣讲”;另一方面要把问责做实,让领导责任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套可检验的机制。市民最怕的是政府“有作为却无交代”;最能凝聚民心的不是“少管一点”,而是“管得其所、问得其责”。当市民看见一个敢调查、敢改革、敢追责的政府,所谓的“管制恐惧”自然会消散于无形。

说到底,一个成熟社会的共识,不会建立在“逢管必反”的情绪上,而应建立在“有效治理、有效监督”的理性上。香港走到今天,靠的就是把“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再转化为民生红利的能力。只要方向不偏、方法得当、责任落实,香港一定能够在落实“行政主导”、深化各项改革的道路上,走得更远、走得更好。

作者林志鹏是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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