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志远|网约车发牌一万只是起点 市民需要应重于行业利益
政府近日就网约车服务规管向立法会提交附属法例,建议现阶段将网约车车辆许可证数目上限定为一万辆,并由运输署署长透过宪报公告订明。这意味着,立法会去年通过的《道路交通(修订)(网约车服务)条例》,正式进入落实细节的阶段,香港多年处于灰色地带的网约车服务,终于要走向有牌可领、有法可依的新局面。
立法规管方向值得肯定
为网约车立法规管,本身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方向。过去十年,网约车在香港一直介乎合法与非法之间,市民实际有需求,平台亦持续营运,但在保险责任、司机资格、平台义务等方面却长期欠缺清晰框架。结果,是乘客保障不足、司机权益不稳、执法部门难以处理投诉,既不安全,也不坦白。
在新制度下,平台、车辆及司机三方都须领牌或许可证,并接受更清晰的监管要求,同时加重打击非法取酬载客的刑罚,例如被定罪司机须被取消驾驶资格不少于十二个月,最长可达三年。这种做法,把现时“地下需求”拉回到制度之内,方向上是正确的。真正要争论的,不是“要不要规管”,而是“怎样规管才算是以市民为本”。
规管不应只停留在“守规矩”
讨论网约车,很多人只想到“方便”与“价格”,但对长者和残疾人士而言,更关键的是“能不能用”以及“用得安不安全”。香港过去在无障碍交通方面步伐缓慢,例如低地台小巴试验多年,至今覆盖有限,服务时段和预约安排亦颇为复杂,未能成为稳定可靠的日常选项。在这个背景下,网约车若设计得宜,其实有条件填补现时公共交通的缺口。
今次政府的网约车规管框架,核心仍然集中在牌照、车龄上限、保险及打击非法载客等范畴。但若真的希望制度回应社会需要,就不应只停留在“守规矩”,而是要在发牌条件中,明确纳入服务质素、无障碍设计及司机培训等要求,例如:鼓励平台发展具备更大上落空间的车型、对服务残疾人士及长者的司机提供特别培训、以及设立评分和投诉机制,将这些群体的使用体验纳入制度评估。
换言之,网约车不应只是“多一种选择”,而是应该成为推动整体交通更包容的一个工具。若制度设计时没有把最需要帮助的使用者放在心里,便很难说是真正“以民为本”。
“一万辆”不能是天花板
今次文件建议的车辆许可证上限是一万辆,政府形容这是“审慎稳妥”的做法。当局更以假设情景推算:在一万辆车、每名司机每日营运约六小时、每小时完成两个行程的前提下,网约车每日约可提供十二万个行程,被视为“大致可照顾现时市民对网约车服务的需求”。
问题在于,这样的推算只是描述“如果有一万辆车,大概可以提供多少行程”,却未有回应另一条问题:市民真正的出行需求有多大?现时因为法规不清、风险难估而没有选择网约车的市民,一旦服务合法、可靠之后,需求是否会上升?
因此,更合理的理解是,一万辆只是制度起步的数字,而不是长期封顶线。政府应该公开承诺,建立定期检检机制,以实际数据—包括候车时间、地区覆盖、投诉情况、以及不同群体(例如长者、残疾人士)的使用情况—作为调整牌照数目的依据,而不是将“一万”当作政治上最安全的答案。真正以市民出发的政策,不会一开始就把门关死,而是预留空间让服务随需求而成长。
业界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
网约车发牌数目的争议,其实一出场就很清楚地呈现“各说各话”的局面。香港的士小巴商总会代表公开表示对一万个牌照“失望”,认为数目过多,担心会令的士在非繁忙时段陷入“恶性竞争”,强调市民目前仍偏好乘搭的士多于网约车。另一边厢,网约车平台过往在不同场合都指出,如发牌上限过低,可能影响服务稳定性及可靠性,难以完全满足市场需求。
两种说法看似对立,其实有一个共同点,就都是从自身行业利益出发,较少正面讨论“市民出行体验”和“服务质素”这两个核心。的士业界的忧虑可以理解,因为多年高企的士牌价、租金压力等结构性问题,令前线司机对任何新竞争都格外敏感;网约车平台则希望有足够规模以支撑其商业模式。但公共政策的制定,不应只在这两股压力之间“拉平均数”,而是要回到最根本的一条线,就是政策是否令市民整体受惠。
网约车合法化是为扩大选择和竞争
网约车合法化的目的,是扩大选择和竞争,不是巩固任何一方。
因此,必须重新说清楚网约车合法化的政策目标,一是为市民提供更多元的点对点出行选择,二是透过扩大有序竞争,推动包括的士在内的整个租用车行业提升服务质素。政府在提交立法会的文件中亦指出,引入网约车规管制度,有助促进的士与网约车的良性竞争,有利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既然政策目的如此清晰,制度设计就不应变相变成“保障某一行业”或“维护某一组既得利益”。相反,政府更应该直面的士制度本身的老问题,例如牌照制度僵化、投诉机制效果有限、个别司机拒载、兜路、多收车资等问题,并透过车队发牌、科技应用及评分制度,促进整个行业转型。在一个健康的市场架构中,的士与网约车可以各有定位,而不是互相排斥:市民可以按需要选择最合适的服务,而不是被迫在“服务差但有牌”与“服务好但灰色地带”之间作抉择。
边行边检讨是为了不断改善
最后,既然今次是一个全新制度的起步,政府更应清楚向社会交代,未来会如何“边行边检讨”。例如会否定期公布数据?会否就安全事故、服务投诉、无障碍使用情况作出年度报告?会否就牌照上限、车龄要求、培训标准等设计预留检讨时间表?
到位的检讨,不是为了不断收紧,而是为了不断改善。若数据显示供不应求,就应勇于增加牌照;若发现某些时段或地区出现安全隐患,就应有针对性加强监管或培训。而且,调整目的都应重点满足市民的实际需要,尤其是最依赖点对点服务的群体,例如长者、残疾人士及照顾者。
网约车发牌是一个新的开始,但不应只是“多发一批牌照”那么简单。若我们愿意把讨论焦点,从“保障那一个行业”转回“如何令市民出行更安全、更方便、更有尊严”,这一万个牌照,才有机会成为推动整个交通系统改善的第一步,而不是另一场行业纷争的起点。
作者狄志远是新思维主席,香港家庭教育学院总监。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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