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展鹏|新街市整体承租不应成为“领展2.0”
来稿作者:张展鹏
日前,政府计划将天水围、将军澳第67区及古洞北新街市以“整体承租”模式外判予私人营运商。对市民而言,新街市落成本是好事,意味着更多选择、更方便的购物地点。然而参考过往领展模式,街市私营化后可能出现以下问题。
未必利好消费者及商贩
许多市民担心,外判后的公营街市食品价格不但不比私营街市或超市便宜,甚至可能更贵。若政府没有对营运商的租金收入作出规管,营运商向政府缴付的租金虽然较低,但仍可按市场水平甚至更高价格转租给分租户。换言之,政府让利的部分未必能传递到消费者身上。市民最终面对的,是一个价格没有明显优势的“公营街市”。
从商贩角度看,生意好反而成为加租理由。对分租户而言,外判街市的经营环境同样充满不确定性。常见的情况是,商贩努力做旺生意,营业额刚上升,营运商便大幅加租,导致商贩陷入两难——生意差固然难以维持,生意好却可能迎来无法负担的租金上涨。这种“生意好就被加租”的现象,令商贩缺乏安全感,也难以制定长远经营计划。
外判后监管不能缺席
上述现象反映一个根本问题:未来的“整体承租”模式是否有足够的规范约束营运商的行为?政府将街市外判后,若监管责任未能同步跟上,营运商的盈利动机与公众对街市的期望之间便会出现明显矛盾。
因此,本人认为政府在外判新街市之前,必须先订立一套完整的制度框架,确保在引入市场效率的同时,能够保障小商贩,最终让市民真正受惠。否则,外判只会演变成另一种形式的剥削。
本文建议框架包含三个原则:第一,政府与营运商设立“分成”机制;第二,对分租户提供保障措施;第三,政策能最终直接回馈市民。
政府与营运商分成防止暴利
第一原则:政府与营运商分成。合理分成的目的,不是政府要赚钱,而是防止营运商赚取超额暴利,同时激励他们做旺市场。本人认为分成机制有三大好处。
好处一是前期让利,激励营运商与分租摊档做旺人流。传统固定租金模式下,营运商一入场便要承担高额底租,往往最终导致“死场”。另一种可能是,政府以低租金租出,营运商却向分租户收取丰厚利润。因此本人建议采用阶梯式分成:在首一至两年设“鼓励期”,政府可考虑收取较市价为低的租金,甚至0%营业额分成,只求收回实际成本。让营运商有资金和信心进行推广及引入特色商户,从而做旺人流。
好处二是利润挂钩,防止“躺着加租”。领展最为人诟病的,是资产升值后只管加租,不问营商环境,最终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分成机制将营运商的利润与政府分成挂钩——利润愈高,政府分成比例愈高。例如在稳定期,若年利润超过某个数额,政府可分走40%,从制度上抑制营运商“单纯靠加租”的诱因,迫使他们思考如何真正提升生意额。
好处三是以营业额为基准,堵住利润转移漏洞。分成以“营业额”而非“纯利”计算,要求营运商开放POS系统数据接口,由政府委托的独立第三方会计师核实。这样营运商便无法透过关联交易及天价管理费等手段“做低”利润来规避监管。数据透明是监管的基础,也是营运商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基石。
四条防线保障商贩利益
第二原则是政府保障分租户——以四条防线,堵死隐性剥削。为免营运商以管理费、POS捆绑、强制入货等方式压榨小商贩,本人建议必须在合约中设定四条强制防线。
防线一是管理费透明化及上限。营运商只可收取租金、管理费、冷气费、差饷,其他名目一律禁止。管理费不得高于同区私营街市平均水平,并每半年提交收支报表供食环署审计。 自1997 年起,所有于公共屋邨新落成的房委会辖下街市均采用整体承租安排,条款已成熟,建议直接引用。
防线二是POS系统收费限制。为方便政府收集营业额数据及避免系统支援问题,建议分租户租用营运商提供的POS系统,其费用须经食环署批准并同比调整。营运商不得收取交易佣金或营业额抽成——否则视为变相分成,违反试验合约。
防线三是禁止食材捆绑及入场费。营运商及其关联公司不得强制分租户向其采购食材或设备。全面禁止“入场费”、“装修分摊费”、“招牌费”等杂费。违者每次罚款,严重者直接终止合约。
防线四是建设独立仲裁及投诉机制。食环署设立直接管理的投诉热线及网上平台,分租户可匿名举报。成立“街市租务仲裁小组”,须在限期内作出具约束力裁决,且分租户无需付费。食环署每月巡查,巡查结果作为续约评估依据。
应避免纸上谈兵
有了这四条防线,分租户的租金开支占营业额比例可有效控制在15%以内,总经营成本(含来货成本、员工薪金、杂费)不超过80%。以一个中小型商舖每月营业额20万港元为例,租金开支上限为20万的15%即3万港元,来货成本占约40%,为8万港元;人工开支约20%为4万港元,杂费(管理费、POS等,约5%)为1万港元,每月净利润(已扣除店主人工及其他)约20万减去16万得4万港元(净利润率约20%)。若营业额较低(如每月10万港元),净利润仍可达约2万港元,远高于基本生存线。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数字仅为笔者提出的初步参考框架,旨在说明相关指标在现实营运中可行,并非最终方案。具体的租金占比上限、成本结构比例、利润基准等细节,应由政府、营运商、业界商会、小商贩代表、消费者团体等相关各方共同讨论,综合考虑不同街市的地理位置、规模、客群特点等因素,订立一套切实可行、各方接受且能有效执行的具体指标。只有透过充分协商,才能避免方案沦为纸上谈兵,确保政策能够真正落地。
让市民买𩠌方便又安心
第三原则是让政策能真正回馈市民。前面的分成机制和分租保障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让市民买到平𩠌、买得方便、买得安心。政策要回馈市民,不能只靠口号,必须有可操作、可量化的机制。外判了不等于可以甩手不管,更要加强以往欠缺的核心服务。
应直接稳定物价,设置民生商品价格监察。食环署每季抽查不少于10种指定食品(菜心、猪肉、鸡蛋等),确保新街市价格不高于同区私营街市或超市的平均水平。比较对象涵盖私营街市、超市及独立街档。若价格连续两季度超标,营运商须提交降价方案,否则扣减分成,甚至启动合约审查。
政府分成收入专款专用,回馈街市本身。政府从营运商收取的分成,建议不直接拨入政府一般库房,而是全数投入“街市回馈基金”,专用于:降低摊档租金、补贴长者购物折扣、改善街市设施、举办社区活动,同时每年公布基金使用账目,接受立法会、区议会及公众监督。
整体承租应该“有护栏”
第一层护栏是政府与营运商的阶梯式分成,防止暴利,激励营运。第二层护栏是四条防线保障分租户,杜绝隐性剥削。第三层护栏是物价监察、回馈基金,确保政策最终回馈市民。
将军澳第67区新街市,可以是改革典范,也可以是另一个领展2.0。选择权在政府手上。笔者建议食环署:先订框架,再询市场;先设回馈机制,再谈营运效率。只有这样,公众街市才能真正成为守护市民“不要挨贵𩠌”的公共资产,而不是年年蚀钱的负担。
食环署的重中之重,是以民生福祉为先,为公营街市营运订立一套完整的制度框架,从而设计出既能引入市场效率,又能保障小商贩,最终让市民真正受惠的外判制度。
作者张展鹏是西贡区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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