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世界开始为AI立规矩——出问题后,谁来负责?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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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中傲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上,从人机相处、算法决策安全、科技伦理治理及智能鸿沟等层面提出“时代之问”,并主张以开放共赢、安全可控、文明互鉴及多边治理回应人工智能带来的机遇与挑战。讲话特别强调,要建立法律法规、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始终处于人类控制之下。这些问题之后,其实还有一道更接近法律实务、亦更难回避的问题:当人工智能不再只是提供答案,而开始代表人作出行动,一旦行动出错,谁负责、证据在哪里、损失如何补救?这道问题,将决定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能否由原则真正进入制度。

全球AI治理,正由倡议走向机构化

2026年7月16日,29个国家的代表在上海签署《成立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协定》,成为创始成员国。大会主席声明把该组织界定为全球首个人工智能政府间国际组织,总部设于上海,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向所有国家开放,并会与其他国际组织保持沟通、探讨合作形式。

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转变。过去,全球AI治理较多依靠宣言、论坛、伦理原则和行业自律;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出现,意味人工智能合作开始具备较固定的多边制度载体。

但一个组织成立,并不代表整条治理链已经完成。标准可以说明某类系统应否部署;监管可以要求企业如何测试、监察及控制风险。然而,当跨境AI系统已造成错误付款、投资损失、数据外泄、知识产权争议或供应链中断时,各方仍须面对准据法、技术证据、责任比例、赔偿、整改及跨境履行等问题。

全球AI治理最难的一环,往往不是如何写下原则,而是系统越界之后,如何找回责任与救济。

上海与香港:不是权力分工,而是制度互补

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与总部设于香港的国际调解院,均以多边国际文书为制度基础,亦同样强调《联合国宪章》所体现的多边合作与和平解决争端精神。然而,两者并非联合国机关,亦不存在上下级或监督关系,各自的权限仍由其成立协定或公约界定。

因此,不能简化地说“上海负责发展,香港负责执法”,也不宜把国际调解院描述为全球AI法院或监管者。

较准确的制度构想是,上海可承接AI国际合作、标准协调与能力建设;香港则可研究如何依托普通法制度、国际专业服务和国际调解院,把有关标准转化为可供跨境合同、技术证据、责任分配、调解与补救程序采用的共同语言。这并非地域上的既定分工,而是不同制度优势在全球治理链条中的互补探索。

国际调解院现行公约所涵盖的案件,包括国与国、国家与另一国国民,以及私人之间的国际商业争议;但调解须以当事方共同同意为基础,调解员亦无权把方案强加于任何一方。这些限制并非缺陷,而是调解制度自愿、灵活和保密特质的一部分。

香港本地的法律工作亦已经起步。律政司于2026年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检视支持更广泛应用AI所需的法律配套,要求各政策局全面检视现行法律、查找漏洞,并在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之间取得平衡。

换言之,香港的首要任务仍是建立自身可信、合比例且可执行的AI法律环境;国际调解院则可成为跨境层面的制度延伸,而不能取代本地法院、监管机构或执法部门。

香港版混合治理:先把本地规则做好

香港未必需要照搬任何单一司法管辖区。欧盟《人工智能法案》提供清晰的风险分级骨架;新加坡已把AI治理转化成测试工具,并于2026年推出专门的AI智能体 (Agentic AI Systems) 治理框架;加拿大的拟议《人工智能和数据法》强调高影响系统及企业问责;英国的优点,是按AI的具体使用场景采取原则导向和合比例监管,避免僵硬规则窒碍创新;澳大利亚则透过六项核心实务,加强高风险AI的测试、监察、人类监督及供应链责任。

香港或可把这些经验重新组合,以普通法原则维持制度弹性,以测试和审计工具协助企业落实责任,以风险分类区分监管强度,再结合中国提出的以人为本、向上向善,以及发展与安全并重原则。

笔者过往提出的“绿线、黄线、红线”,可作为较容易理解的风险语言:低风险用途列入绿线,以鼓励创新;涉及金融、医疗、招聘或公共服务等高影响场景的用途列入黄线,要求测试、人工覆核、行为日志及事故通报;严重危害人类控制、基本权益或公共安全的用途,则列入红线或另循专门法律处理。

这不是定罪清单,也不应是一套永久不变的技术分类,而应随实际应用和风险证据持续更新。

AI智能体:由工具走向“受授权行动者”

大会主席声明明确把智能体视为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的新形态,提出应界定其决策权限与行为边界,建立行为追溯和风险提示机制。这个方向极为重要。

传统生成式AI主要产生文字、图像或建议;智能体则可以调用外部工具、存取系统、发送指令、处理资金,甚至在预设权限内完成多步任务。它所带来的法律挑战,不再只是“AI会否说错”,而是AI正由普通工具,逐渐成为人类或机构的受授权行动者。

假设一家跨境金融机构授权AI智能体 (Agentic AI Systems) 分析交易、提交付款,并暂停可疑帐户。若系统因数据错误、模型判断、接口失灵或权限设定不当而错误冻结客户资金,法律需要回答:开发者是否已充分测试及披露限制?部署机构是否给予过大权限?数据供应者是否提供错误资料?人类是否履行覆核责任?系统有否保存足以还原事件的纪录?跨境损失又应依哪一法域处理?作为长期把人工智能应用于研究、合规、法律及政策分析的使用者,AI治理的分水岭已不只是模型能否产生正确内容,而是人类何时开始把行动能力交给AI。

从AI系统运行角度看,抽象伦理不会自行转化成机器行为。法律必须被翻译为可执行和可验证的系统控制,包括身份、权限、边界、追溯、人工升级和事故补救。若事后连使用的是哪个模型版本、获得甚么权限、调用了哪些工具,以及何时应转交人类都无法确定,责任制度便很容易沦为各方互相推卸。

从规则到救济:两个国际组织可探索甚么?

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的主席声明已表明,该组织会与其他国际组织探讨合作;国际调解院公约亦明确容许其与其他国际组织及争议解决机构合作,并可设立附属机构、咨询机构及专业名册。

若两者未来研究合作,不宜一开始便追求宏大的全球规则,而可分三步推进。

先把制度接起来:短期内,最实际的做法,是建立联络平台、专业人才网络及示范合同条款。双方可先设常设联络窗口和年度政策对话,交流AI风险、标准变化及争议趋势;国际调解院则可研究建立由国际法、合同法、数据安全、金融、医疗、知识产权及AI工程专家组成的专门名册。

同时,跨境AI开发、模型授权、数据供应和智能体部署合同,可预先订明权限、日志保存、人工覆核、事故通知、准据法及调解条款。这些安排毋须立即另立全球法典,却能直接减少日后争议中的不确定性。

再把程序建起来:中期工作,应集中于风险与争议分类、技术证据,以及重大事故的快速协调。例如,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可研究技术风险与行业分类,国际调解院则从争议处理角度,整理不同风险可能引起的合同、数据、投资及责任问题,形成非约束性的“风险—争议词典”。更棘手的是技术证据。AI争议往往不是无法找到法律原则,而是事后无法还原系统曾经做过甚么。专门程序可研究如何保存模型版本、权限设定、输入输出、工具调用、人工批准及事故日志。

但国际调解院不是法院,不能强制第三方提交证据,也不能以调解绕过数据保护、商业秘密或国家安全法律。因此,早期只能透过合同和当事方同意,采用安全资料室、分级披露、技术专家阅览及保密承诺。

对重大跨境AI事故,当事人亦可预先同意快速程序,例如即时保存资料、暂停高风险权限、委任中立技术专家及展开限时调解。涉及刑事、公共安全或行政执法时,本地主管机关仍然具有主导地位。

最后才处理跨境履行与制度反馈。长期而言,真正困难的是和解如何履行,以及案件经验如何反馈到治理规则。AI争议的和解未必只有金钱赔偿,也可以包括收窄系统权限、修改模型、第三方审计、定期报告及防止事故重演。国际调解院公约订明,调解和解协议对当事方具有约束力;国际商业和解可按缔约国适用法律寻求执行,而公约亦预留日后另行谈判执行议定书的空间。

在保密与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经匿名处理的案例亦可回馈到风险分类、合同标准和技术护栏之中。不过,这一步会涉及各地法院、主权执行权及调解保密义务,不能单靠两个国际组织自行完成,必须经更长期的缔约国协商。

能力建设亦应贯穿整个过程。主席讲话重视全球南方AI能力建设;国际调解院公约亦授权其与政府及国际组织合作开展培训。未来的AI能力建设,不应只有模型和技术,也应包括合同、证据、事故处理、法律责任和调解能力。

军事AI必须另设法律轨道

智能体亦可能被应用于军事决策、目标识别或自主武器系统,但这类用途不宜被一般商业AI治理框架简化吸收。

现行国际人道法仍适用于自主武器,但联合国成员对是否需要新的具约束力法律文书、应禁止哪些系统,以及应保留何种程度的人类控制,至今仍存在分歧;2026年的相关政府专家组讨论亦仍在推进。

因此,军事AI宜处于风险框架的最高层,另循联合国军控、国际人道法及国家层面的专门制度处理。国际调解院未来能否在当事国同意下,协助事件降级、事后补救或处理特定国际争议,可以研究;但它不能取代国际法院、刑事责任程序或军控机制。

香港可以真正补上是“程序”

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的成立,标志全球AI治理正由理念和倡议,逐步走向组织化与制度化。但国际治理是否成熟,不能只看世界制定了多少原则、标准或成立了多少机构,而要看一旦系统越界,能否回答几个现实问题:谁保留证据?谁承担责任?谁提供补救?和解如何履行?案件教训如何避免下一次事故?

香港无须把自己塑造成全球AI监管者,也不应把国际调解院描述成国际法院的替代品。香港较具现实价值的角色,是利用普通法、跨境商业经验、专业服务及国际调解院所在地的条件,研究如何把国际合作、标准和能力建设,接驳到合同、证据、责任、调解与跨境补救。

规则让AI知道不能走到哪里。程序则确保AI一旦越界,人类仍能找回证据、责任与公正。这一环,或许正是香港最值得探索的全球治理新角色。

作者中傲是独立研究者和人文与科技交叉治理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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