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承办APEC财长会议之后 应当争取实现“香港驻留”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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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石柱

第33届APEC财长会10月20日在香港开幕,一个月后,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将在深圳举行。香港主流媒体的兴奋集中在“首次在港举办”的荣光上,有评论员将“承办权”形容为“国家送给香港的一把钥匙”。这把钥匙当然值得珍视,但若止步于受恩叙事,便轻忽了港深双城安排的真正意义。

一个被忽略的重要角度是:香港两天会议将要产出的财长会声明、围绕四大议题形成的政策报告与普惠金融案例集,不是终点,实质上将作为深圳APEC领导人会议的财金成果输入。专业部长会分散在不同城市举办,在APEC并不罕见;但由两个制度、法律和监管体系不同的城市,分别承担财金专业会议与领导人会议,且后者以前者成果作为重要输入,在APEC财长会安排中别具意义。这意味着香港拿到的不是一张“接待任务单”,而是一个“财金前置舱”的位置:区域财金共识的技术参数,先在这里商讨、校准,再送入最高层政治议程确认。

香港真正的命题,是利用这个难得的前置位置,把已经建成的制度介面写进APEC财金成果的延续性安排里。香港处理着全球约八成的离岸人民币支付,拥有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资金池,绿色及可持续债务发行连续八年居亚洲首位,债券通“南向通”年度额度已提升至8,000亿元人民币。香港特区政府发行的数码(代币化)绿色债券,规模屡创全球同类发行纪录,最新一批于今年9月达约200亿港元等值。这些不是“香港的优势”这种笼统修辞,而是APEC在数字基建融资、普惠金融、民生财政融资等议题上恰好需要的基础设施。数字基础设施融资政策要落地,缺的不是原则,是专案估值、跨境担保、风险披露的可相容标准;香港的普通法体系、与国际接轨的监管规则、以及同时理解内地专案结构与全球资本预期的能力,恰恰是这类标准最经济的供给来源。

因此,评论的主张不必绕弯:香港应主动向国家财政部团队提议,由国家财政部在APEC框架内牵头推动,将至少一项APEC财金长期工作组或技术秘书处设在香港。可以是数字基础设施融资的可融资性标准工作组,可以是普惠金融创新实践的定期评估机制,也可以是青年财经人才交流的常设秘书处。形式可以商量,原则只有一个——让“香港承办”变成“香港驻留”。一个工作组设在香港,意味着标准制定过程在香港发生,意味着区域内财金官员、监管者与市场机构每一年都要回到香港完成规则协商。这种制度驻留的长期收益,远大于一场为期两天的会议所能带来的任何曝光。

如果香港只把自己当成“接待方”,那么会议结束之日,就是影响力清零之时;如果香港把自己当成规则介面的“供给者”,那么这场财长会就是香港从“国际金融中心”向“区域财金治理重要节点”跃升的起点。钥匙已经递到手中。现在的问题是:香港是把它挂在墙上当作纪念品,还是用它打开那扇写着“常设机制”的门——让“香港承办”真正变成 “香港驻留”。

作者石柱,中国国家行政学院(香港)工商专业同学会主席,香港经济智库主席,香港再出发大联盟共同发起人,安徽省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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