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法律学院与上海市司法局签署备忘录 探索法律人才培养新模式

撰文: 容育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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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学(中大)法律学院与上海市司法局于11月4日签署《鼎新涉外法治人才“青苗计划”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深化沪港两地法律领域合作。是次合作结合香港在国际法律教育方面的优势,以及上海涉外法律实务经验,共同探索法律人才培养创新模式,为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及涉外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中大副校长(研究及外务)姜里文(右四);上海市司法局政治部、人才办主任叶忻(左四);中大法律学院院长习超(左三);上海市司法局人事警务处处长、人才办副主任宋向岭(右三),以及中大校董立法会议员陈晓峰(左二)及邓家彪(右二)等出席并见证签署仪式。(中大相片)

设联合培养机制及开办新硕士课程

随着内地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国际贸易和跨境投资持续增长,市场对熟悉不同法律制度、能够处理跨境交易、合规及商业争议的法律专业人才需求日益殷切。根据合作备忘录,中大与上海市司法局将共同推动“青苗计划”,建立涵盖人才选拔、招生、学术培训、实务实习及职业发展的联合培养机制。

双方亦将探索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包括透过中大法律学院新设的高级管理人员全球法治法学硕士课程(Executive LLM in Global Practice),为具备实务经验的法律专业人士提供高层次进修机会,进一步加强法律教育与实务联系。

中大副校长(研究及外务)姜里文(右)及上海市司法局政治部、人才办主任叶忻交换纪念品。(中大相片)

旨在培育兼具国际视野与实务经验的法律人才

这项合作旨在培育兼具国际视野与实务经验的法律人才,协助企业把握全球机遇、有效管理跨境法律风险,并促进贸易、投资及经济发展。透过加强跨境法律及争议解决人才培养,是次合作有助巩固香港作为国际商贸及争议解决服务枢纽地位,并支持香港发展成为国际争议解决之都。

中大法律学院与上海市司法局于11月4日签署《鼎新涉外法治人才“青苗计划”合作备忘录》,共同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深化沪港法律领域交流与合作。(中大相片)

是次协议是中大法律学院继与国家部委建立合作关系后,首次与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展开系统性合作。这亦是上海市司法局首次与香港高校法律学院建立同类合作关系。

双方期望透过持续深化交流与合作,培育更多兼具国际视野、普通法知识及跨境法律实务能力的专业人才。合作将充分发挥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优势,同时助力上海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

是次合作是沪港两地推动国际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里程碑。(中大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