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小三不满人夫男友常应酬 强酸淋头毁容 终极判决出炉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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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恐怖情人,随时身心受创。台中1名从事殡葬业的小三不满人夫男友常到酒店应酬,2人多次口角,小三为了报复,深夜躲在停车场等候男友大约3小时,见到对方时即持硫酸泼洒,令到男友头脸遭到化学灼伤,鼻翼变形、双下眼睑外翻、角膜混浊,造成严重毁容。案件一审和二审时,女被告均被判有期徒刑8年8个月,全案再次上诉,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邱女向谢男泼洒硫酸,令到对方头脸遭到化学灼伤,导致严重毁容。(AI生成图片)

双方经常争执

台媒于10月报道,39岁邱姓女子从事殡葬业,和谢姓人夫交往,2人虽然同居,但谢男应酬较多,所以经常出入酒店,引来邱女不满,双方为此多次争执。案发2022年3月29日晚上,2人再次口角,但谢男仍然外出应酬,邱女存心报复,携带事前购买的硫酸,深夜11时许起躲在男友返家必经的停车场。

泼洒强酸导致毁容

等了大约3小时、即是翌日(2022年3月30日)凌晨2时许,谢男乘搭的士抵达停车场,邱女见到男友现身,立即冲前向对方头脸泼洒硫酸,甚至从谢男身后淋头。谢男双眼、头颈、脸部和手脚等多处地方受到3至4度化学性灼伤,占身体表面积大约29%,连衣服都融化。即使送院急救,谢男仍有疤痕增生,脸颈和双手活动严重受到影响,鼻翼变形及双下眼睑外翻,甚至角膜混浊,造成严重毁容,进行多次手术都无法完全痊愈,更要面对术后感染风险及疼痛。

谢男严重毁容,进行多次手术都无法完全痊愈,更要面对术后感染风险及疼痛。(AI生成图片)

小三被控“重伤害”罪名

谢男事后提告“杀人未遂”罪名,邱女只是承认伤害谢男,否认有杀人意图,检察官认为邱女携带的强酸剂量不足以杀人,改以涉嫌“重伤害”罪名起诉。

被告否认有伤人意图

案件在法庭审理时,女被告仍然否认故意伤害谢男,她反而辩称当晚谢男饮醉,她搀扶谢男上楼,谢男突然抓住其手,她为了挣脱对方,所以从手袋内随手抓出1罐液体,往谢男头部砸去,她更称事前试过该罐液体,形容“在我身上只有红红的、热热的”,不知道会重创谢男,但有关购买强酸溶液的说法则前后不一。辩方律师主张被告过失伤人,强调案中液体是被告因殡葬工作而购买的卸除液,她不知道含有强酸成分,被告自己都没有任何防护,导致手部同样受伤。

女被告一直否认犯法,最高法院驳回其上诉,最终入狱8年8个月。(AI生成图片)

法官认定预谋伤人

但法官根据其他证人口供和闭路电视片段,认定被告预谋伤人,强调案中强酸一般难以买到,被告既然成功购买,一定知道是强酸,拒绝接纳所谓“因殡葬工作而购买”的说法,加上被告犯案时身穿2件衣服,明显做足防护,只不过没有戴上手套。

终极裁决入狱8年8个月

法庭考虑到伤者容貌、身体及心理产生重大变化,承受极大精神痛苦,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均将她重判有期徒刑8年8个月。全案近日上诉至最高法院,法官10月31日驳回上诉定谳。

民事索偿仍在审理

另外,谢男提出民事诉讼索偿,法官判处邱女赔偿1,457多万新台币(约372万港元),被告不服上诉,案件正在进行二审。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