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零用钱利诱17岁女拍性影像!男保安猥亵兼恐吓性虐 下场曝光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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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未成年人士色情影像已严重违法,下手猥亵及恐吓更是罪大恶极!台湾新竹1名男保安认识1名17岁女生,其后以支付零用钱为诱饵,年半内8次带同女生前往汽车旅馆拍摄性影像,其间男保安变本加厉,不但强行猥亵受害人,甚至恐吓少女若不配合拍摄,“可能会被抓去性虐待”,借此胁迫对方进行自慰等行为,而且全程摄录过程,受害人最终报警求助。法官经审理后,裁定男被告“引诱使少年被拍摄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和“强制猥亵”罪成,判处有期徒刑5年。

范男年半内8次带同女生前往汽车旅馆拍摄性影像,其间变本加厉,不但强行猥亵受害人,甚至恐吓少女若不配合拍摄,“可能会被抓去性虐待”。(AI生成图片)

强行抚摸胸部及下体

台媒于今年11月报道,案件在新竹地院进行审理,范姓男保安员于2022年2月因工作缘故而结识当时年仅17岁的女生,利用开车接载的机会,4次将她带到旅馆,提出支付零用钱,利诱对方改穿情趣内衣,拍摄裸露上身和下体的照片。

范男其后食髓知味,在随后2次引诱拍摄裸照时,无视受害人的拒绝和抵抗,强行抚摸其胸部及下体等部位,同时拍照录影。

恐吓不配合拍摄 将施以性虐

到了2023年2月和4月,范男恐吓女生,讹称如果她不配合拍摄,“可能会被抓去性虐待”,胁迫对方进行自慰等行为,然后全程拍片。

法官裁定被告“引诱使少年被拍摄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和“强制猥亵”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AI生成图片)

被告罪成入狱5年

受害人不堪长期受到威胁,最终报警求助。警方接报调查,前往范男住所,带走电脑主机、手机、硬碟、情趣用品、脚架等证物,证实范男罪行。范男在庭上认罪,女生一方表明愿意给予机会。法官认为,范男明知受害人当时未满18岁,仍然利诱对方拍摄性影像,甚至强行猥亵和拍照拍片,以满足自己性欲,严重影响受害人的身心发展,裁定被告“引诱使少年被拍摄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和“强制猥亵”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