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罪成囚12年!他出狱闯宿舍殴打强奸女同事 再遭重判入狱10年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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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发生入屋性侵案件。1名曾因入屋性侵而入狱12年的男子,出狱后不知悔改,趁女同事独自在公司办公室及后方宿舍值勤之际,闯入单位伸出狼爪,即使受害人当场反抗,但他将对方推倒在地,头部重击地面,随后撕毁衣物,强行压制打脸,甚至出言恐吓“敢出声就杀死你”,最终性侵得逞。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前科累累,自我约束力明显不足,裁定“侵入住宅强制性交”罪成,判处10年有期徒刑。
陈男服刑12年后,再因性侵而被捕。(示意图/shutterstock)
过往对2名女子干犯“侵入住宅性侵”罪
台媒于2025月12月报道,涉案陈姓男子过往曾在假释期间,连续对2名女子干犯“侵入住宅性侵”罪行,合并判囚12年,直到2018年才出狱,岂料有人仍未悔改,再次下手。
推地撞头殴打恐吓
案发2025年5月4日下午,陈男驾车前往公司,发现女同事独自在公司办公室及后方宿舍兼职看守,顿起色心,未经对方同意,闯入其宿舍房间。受害人见状反抗,却遭陈男推倒地下,头部猛撞地面,陈男撕烂受害人衣物将她压制,其间陈男多次殴打受害人脸部,甚至恐吓“敢出声就杀死你”。
法官裁定被告“侵入住宅强制性交罪”罪名成立,入狱10年。(示意图/shutterstock)
性侵得逞逃离现场终落网
陈男先进行指侵,甚至企图进一步肛交,最后性侵得逞逃离现场。受害人报警验伤,诊断结果显示其脸部、后脑、胸背和大腿多处受伤,下体亦有伤势,显示受害人遭到高度暴力侵害,警方查看闭路电视,掌握到陈男行踪,继而将他拘捕,一位查出其案底,警方比对DNA后,证实陈男犯案。
被告认罪 入狱10年
案件曝光后,在台南地院进行审理,陈男承认罪行,法官认为案中宿舍属于受害人日常起居的私密空间,依法属于“住宅”,被告却入屋犯案,而且再次干犯同类重罪,明显自我约束力不足,加上只是口头表示愿意和解,实际上没有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赔偿,法官考虑到被告对受害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裁定“侵入住宅强制性交罪”罪名成立,入狱10年,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