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离世2个月!寡妇服药昏睡遭老爷猥亵 被告狡辩︰是新抱主动

撰文: 田中贵
出版:更新:

台湾发生老爷猥亵新抱案件。高雄1名人妻饱受丧夫之痛,带同年仅1岁儿子继续与和老爷同住,在丈夫离世约2个月,她有次服用感冒药在客厅沙发昏睡后,遭老爷趁机抚摸其大腿,即使她惊醒反抗,老爷仍然强行猥亵。女事主事后怒提告,但被告却没有悔意,反称是新抱“主动找我亲热”。

法官拒绝接纳男被告口供,裁定“强制猥亵”罪成,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须赔偿50万新台币(约12.7万港元)。

受害人因感冒而服药,继而在客厅沙发休息,却遭老爷猥亵。(AI生成图片)

服药昏睡遭猥亵

台媒于今年3月报道,受害人的丈夫于2023年6月过身,丧偶后她和1岁儿子继续和老爷同一屋簷下。同年8月,受害人因感冒而服药,继而在客厅沙发休息,老爷趁其药力发作意识昏沉之际,直接抚摸其大腿,吓到她惊醒过来,不断拉住裤头屈膝转身反抗,同时警告“小孩在睡觉,请不要闹,赶快回去”,老爷视若无睹,强行猥亵得逞,受害人事后报案求助。

老爷辩称︰是新抱主动找我亲热

案件在桥头地方法院进行审理,老爷承认抚摸亲吻,坚称没有强迫新抱,甚至辩称“是她主动找我亲热,我们过程很自然,她完全没有反抗或不悦”,但受害人清楚交代案情,包括反抗不果后,取出手机录影存证。

法官裁定被告“强制猥亵”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民事索偿方面,法官裁定被告赔偿50万新台币(约12.7万港元)。(AI生成图片)

入狱1年 赔偿50万新台币

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儿子过身后,理应妥善照顾新抱和年幼孙子,但他为了私欲罔顾人伦,在儿子死后仅2个月便犯案,侵害受害人的性自主权,事后毫无悔意,甚至砌词狡辩,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双方至今未能达成和解或赔偿。法官裁定被告“强制猥亵”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民事索偿方面,法官裁定被告赔偿50万新台币(约12.7万港元),全案仍可上诉。

(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