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夫妇澳大利亚捞63蟹!辩称“不知规则” 官斥“极度天真”罚巨款

撰文: 伊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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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游时要遵守当地法规,尤其不可以随意捕捞野生动物。一对华裔夫妇于元旦日在西澳大利亚皮尔湾(Peel Inlet)非法捕捞不合规格蓝泳蟹(Blue Swimmer Crabs),被当地渔业部人员查获,其后遭法庭判处各罚款3,815澳元(约2.1万港元),另须共支付讼费194澳元(约1,082港元),即合共罚款总金额7824澳元(约4.3万港元)。

该对夫妇在庭上辩称不知道要测量螃蟹尺寸,亦不清楚有数量限制,但法拒绝接纳其解释,形容2人的表现“极度天真”(incredibly naive)。

一对华裔夫妇在西澳大利亚非法捕捞不合规格蓝泳蟹并拍照留念,最终被重罚。(AI生成图片)

出游捕蟹被当场截查 违规数量超额3倍

事件发生于今年1月1日(元旦)晚上约7时。被告夫妇薛明富(音译,Mingfu Xue)与薛丽丽(音译,Lili Xue)前往西澳大利亚曼杜拉(Mandurah)附近的Coodanup海岸捕蟹,当时2人在现场捕捞并拍照留念,却未意识到其行为已触犯法律。

西澳当地抓捕蓝泳蟹需要测量尺寸,蟹壳最小宽度须达127毫米才符合法定尺寸要求。(AI生成图片)

当地渔业执法人员(Fisheries officers)在现场巡查时发现2人行为,随即上前检查其捕蟹容器,结果显示2人捕获的63只蓝泳蟹中,只有1只符合法定尺寸要求,其余62只均为体型过小的“幼蟹”,同时2人捕捞数量超出法定配额43只。根据西澳当地规例,休闲捕蟹人士每人每天可捕捞10只蓝泳蟹,且蟹壳最小宽度须达127毫米。

渔业执法人员在现场检获62只均为体型过小的蓝泳蟹,超法定配额3倍。(AI生成图片)

辩称“不知规则”遭法官驳回

案件于今年4月7日在曼杜拉裁判法院(Mandurah Magistrates Court)作出裁决,2名被告缺席聆讯。根据2人早前接受渔业部门调查时的口供,薛丽丽辩称自己完全不知道需要测量螃蟹尺寸,亦不清楚在捕捉时有数量限制。

主审法官加文·麦考连(Gavin MacLean)拒绝接纳其解释,形容2人的表现“极度天真”(incredibly naive),并指出:“他们在现场不停拍照,却对最基本规则一窍不通。”

他们在现场不停拍照,却对最基本规则一窍不通。
主审法官加文·麦考连(Gavin MacLean)

最终,2人各被判罚款3,815澳元(约2.1万港元),并须合共支付诉讼费194澳元(约1,082港元),折合总罚款约4万港元。

其他报道:搭港铁遇大叔携一大抽蟹 乘客超抵价买走 网民:绑蟹技术好高超

搭港铁也有意外收获?有港铁乘客于网上发文分享,在奥运站遇到1名大叔推着放有胶桶的车仔,他好奇一瞥见到一大抽蟹,问道“咁多蟹嘅”,大叔回答60元,他就这样在站内买了一大抽蟹回家,总共约15只。由于他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蟹,亦不懂煮法,故询问广大网民。

有热心网民解答说,“石蟹,冇膏但多肉,又实又甜,系啲壳好硬,唔好用牙咬,用工具开嚟食”,又指出价钱超值,“咁平!街市百几蚊斤!”、“依啲可遇不可求”,亦有网民关注“呢个绑蟹技术好高超”、“好犀利,𠮶个人一定系渔民,居然识得咁样绑成一抽蟹”。

有港铁乘客于网上发文分享,在奥运站买了一大抽蟹回家。(fb群组“香港街市鱼类海鲜研究社”影片截图)

该乘客于facebook群组“香港街市鱼类海鲜研究社”以题为“港铁奇遇记”发文,表示“刚刚港铁站内见到有位叔叔推住车仔,胶桶内有啲嘢,我八卦望下,见倒一抽嘢,望真啲,原来有一大抽蟹,我问叔叔‘咁多蟹嘅?’,佢答‘60蚊!’,就系咁,我就喺站内买咗抽蟹!”。

搭港铁遇大叔携一大抽蟹 乘客超抵价买走

他问道:“请问系咩蟹嚟?点煮好?可以清蒸吗?谢谢各位师傅解答。”影片见到该抽蟹非常整齐地用咸水草绑着,蟹钳仍有少许郁动,并非死蟹。

有热心网民解答说,“石蟹,冇膏但多肉,又实又甜,系啲壳好硬,唔好用牙咬,用工具开嚟食”。(fb群组“香港街市鱼类海鲜研究社”影片截图)

网民:本地石蟹60蚊好抵

有热心网民解答是石蟹,又大赞便宜,“四点石蟹好嘢嚟”、“本地石蟹,60蚊好抵,蒸完慢慢搣嚟食”、“正啊,咁大抽60蚊抵!”、“非常鲜甜的石蟹,隔水蒸熟已非常好食,才60元,觉得非常幸运”、“好食,但千祈唔好用牙咬,因为个壳硬过你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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