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2026|全国人大通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台陆委会:抱持警觉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预计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后颁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有2756票赞成、三票反对、三票弃权。
依《人民日报》报道的官方摘要,草案采“序言+7章”体例,共64条。序言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为叙事主线,第一章处理总体要求与重要原则,第二章则集中处理“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明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个认同、五观、中华文化传承、学校教育、理论研究与宣传教育,并在第15条明确规定国家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种写法的意思其实已经很直白,即北京要处理的,不只是民族事务,而是“共同体”如何在教育、行政、文化与公共空间里被日常化、制度化。
据《联合早报》整理,这部新法草案全文共62条,其中逾20次提到被官方称为最高领导人“重大原创性论断”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明确中国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汉字)、推动学前儿童学会普通话、未成年人的父母应教育和引导孩子热爱中共,以及针对中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境外组织和个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等规定。
《香港01》此前也评论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若只把此法视作官方在民族工作领域的一部新法,判断就很容易停留在表面。这部法真正值得注意的,不只是它写进了哪些条文,而是为什么选在今年这个时间点推出,同时该法又将如何在两岸叙事中起到指导作用。
台湾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对此表示,陆委会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抱持警惕,原因在于其文字表述模糊,解释空间极大,未来适用范围可能相当广泛。“只要他爱怎么解释,怎么扣罪名都可以。”
梁文杰指出,该法律不仅适用于大陆境内,条文也提到,对于大陆境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与组织,也可依法制裁。换言之,影响范围可能扩及美国、日本与台湾等地的历史、宗教与文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