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批域外势力干预南海:不是“游猎园”更非“角斗场”
南海仲裁案裁决公布满10周年之际,北京再度就南海议题发声,官媒《人民日报》今(14)日于三版发表署名“钟声”评论文章,批评部分域外国家藉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出台10周年发表联合声明,罔顾历史事实与国际法基本原则,错误否定中国在南海的合法权益,并奉劝有关域外国家“认清大势,立即停止在南海兴风作浪”。
《人民日报》在这篇题为〈南海不是“游猎园”,更非“角斗场”〉的文章中指出,所谓“南海仲裁案”是出于地缘政治私利的政治操弄,本质是企图搅乱南海局势、牺牲地区和平稳定与人民福祉,“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文章强调,“南海不是域外国家的‘游猎园’,更不应成为大国博弈的‘角斗场’”,并点名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及欧盟并非南海问题当事方,本应对南海主权争议秉持客观中立立场,却出于地缘战略私利,一再为“非法无效”的所谓仲裁裁决站台背书。
《人民日报》批评,相关域外国家在南海“拼凑排他性小圈子,以‘合作’之名行对抗之实,以‘自由’之名秀军事肌肉,以‘秩序’之名制造地区乱局”,刻意渲染地区紧张局势,鼓动、纵容菲律宾采取侵权挑衅行动,挑拨地区国家关系,与地区国家追求和平发展的共同愿望背道而驰。
文章进一步点名美国至今尚未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却动辄以“法官”自居,对他国海洋活动横加指责、粗暴干涉。至于日本,文章则提及二战期间曾非法侵占中国南海岛礁,指日本如今再以“利益攸关方”身份介入南海议题,只会令外界更加警惕其“再军事化”图谋。
对于2016年的南海仲裁案,《人民日报》重申,该案是菲律宾在域外势力支持下单方面提起的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所谓裁决自始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文章指出,中国早于2006年已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海洋划界等争议排除于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而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亦违反中菲双边共识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所确立的争端解决原则。
文章并再次质疑仲裁庭将南沙最大天然岛屿、面积约50万平方公尺的太平岛判定为岩礁,称相关结论“错误百出”,并反问按此逻辑,一些域外国家的岛礁同样将失去主张海洋权益的依据,这些国家为“裁决”背书是否说明他们已愿主动放弃?奉劝相关国家先想清楚,再对中国指手画脚。
《人民日报》指出,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及相关权益是在长期历史进程中形成,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中国在南海相关岛礁及海域开展管辖及维权执法行动,完全符合中国国内法及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强调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益“丝毫不受所谓‘裁决’的影响”。
文章最后表示,南海和平稳定与繁荣发展,只能由地区国家自己主导、自己守护,不需要也绝不接受任何域外势力的干涉与破坏,并再次呼吁有关域外国家停止在南海“兴风作浪”,同时敦促个别地区国家认清域外势力用意,尽快回到当事国透过协商处理海上争议、遵守及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正确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