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标纠纷 LV第6次起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此前「战绩」3胜2败
7月14日,法国奢侈品牌路易威登马利蒂(以下简称LV)再因商标行政纠纷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案件将于7月16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这已是LV第6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5宗案件中LV取得3胜2败的战绩。值得注意的是,有律师指出,此类诉讼属常见的行政复议程序,并非品牌与监管部门“对着干”。
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 LV第6度提告
据《封面新闻》,人民法院公告网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第15法庭将于2026年7月16日公开审理一宗涉及路易威登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案,案号为(2026)京73行初4727号,原告为LV母公司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 Vuitton Malletier),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自然人黄民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公开资料显示,黄民耀为广东汕头服装经营者,他在申请注册商标后,LV针对该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申请,但国家知识产权局未支持LV的主张。LV不服该行政裁定,遂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北京日报》的解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属管辖全国范围内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第一审行政案件。简而言之,当事人不服国务院行政部门的裁定或决定时,可向该法院提起诉讼。
LV曾5次起诉国知局 “战绩”3胜2败
这并非LV首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据《新黄河》梳理公开裁判文书,此前至少有5宗一审商标行政案件由路易威登马利蒂作为原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被告。加上即将开庭的案件,按目前公开可查文书计算,这至少是LV第6次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
此前5宗一审案件中,LV有3宗获得法院支持,相关行政决定被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被要求重新作出决定;另外2宗LV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其中较为知名的案例包括:(2020)京73行初3076号案件涉及LV申请的“ATTRAPE-REVES”商标,法院认为该商标与在先注册的中文商标“追梦”在文字构成、呼叫发音等方面差别较大,判决撤销相关驳回复审决定。
而(2020)京73行初433号案件涉及“MONTAIGNE”商标,法院则认为其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驳回了LV的诉讼请求。
律师解读:普遍的行政诉讼程序,并非“对着干”
据《新黄河》,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表示,在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类似诉讼是非常普遍的行政诉讼程序。中国商标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权利人或相关方,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标驳回复审决定、商标无效宣告裁定、商标异议覆审裁定等行政处理结果不服的,均有权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比如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就某一商标事项作出了对LV不利的行政裁定,LV不认可该结果,就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国知局的行政决定。
所以该程序本质是通过司法权监督行政权,纠正可能的行政裁量错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其并不意味着LV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着干”,或者“挑衅”,属于正常司法救济程序。
林斐然还介绍说,这里面的程序合理,不代表原告LV的诉讼请求必然成立。LV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取决于案涉商标的实体事实与法律适用,需要经过庭审举证、实体审理后才能判定,与程序本身的正当性无关。
LV近期密集维权 近5年在华发起1691宗诉讼
LV近期在中国市场的商标维权动作频密。6月29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LV起诉茶饮品牌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茉莉奶白使用的四叶花卉图形侵害LV七件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其赔偿LV经济损失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合计1030万元。
公开数据显示,近五年LV在中国发起的商标维权诉讼高达1691宗,仅2026年上半年已新增56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