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要求重大突发事件须24小时内开新闻发布会

撰文: 许祺安
出版:更新: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提出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时,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广东省要求重大突发事件须24小时内开发布会。(广州市人民政府)

9月17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述文件明确指出,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中共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及时公布突发事件信息和相关决定、命令、措施等。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由省委、省政府发布信息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般情况下,应当在24小时内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

根据《预案》,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其中,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