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深圳管控低空飞行:7日福田南山禁飞无人机,11日起全市禁飞
11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低空飞行管控的通告》,宣布将实施低空空域管制,分两阶段推进,7日起福田区和南山区禁飞至11日起全市禁飞,措施将持续至11月21日。期间将分阶段对无人机、通用航空器及各类升空物实施禁飞,违者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通告》规定,这次管制分两阶段推进:首阶段由11月7日零时至11月10日24时,禁飞范围限于福田区及南山区行政区域;第二阶段由11月11日零时至11月21日24时,禁飞范围扩大至深圳全市,仅深汕特别合作区获豁免。
受限对象包括无人驾驶航空器(含微、轻、小、中、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模型航空器及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航空器(含固定翼飞机、直升机、自转旋翼机、滑翔机、动力伞、滑翔伞、三角翼、载人热气球、载人飞艇等),航天模型(含固体火药发动机火箭、水压动力火箭等),气球(含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以及风筝、孔明灯等升空物。
管制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均不得使用上述设备进行飞行活动。若因安全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确需升空,必须依法报经相关部门审批。
通告强调,违规飞行者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若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实施的低空飞行临时管制与2026年APEC会议保障有关。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定于11月17日至18日在深圳举办,福田区与南山区列为核心活动区域。深圳市公安局此前已对东起新洲路、西至农林路、北起北环大道、南至滨河大道围合区域实施低空飞行物从严管控,管控持续至11月23日24时。
警方提醒,市民操控无人机前必须完成实名登记并更新电子围栏;若需在管制区内飞行,须预先透过民航局“UOM”平台提交申请。公众亦可透过微信搜寻“深圳公安”公众号,利用“圳在飞”小程式办理实名核验及报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