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向多国征收“对等关税”违法
美国最高法院2月20日裁定,驳回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又译川普)依据一项旨在用于国家紧急情况的法律而实施的全面关税政策。据路透社2月20日报道,大法官们以6比3的投票结果,维持下级法院的裁决,即特朗普引用1977年法律的使用超越了他的权限。该裁决由保守派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Roberts)撰写。
报道指,最高法院并未说明已征收的超过1300亿美元(约10159亿港元)的关税该如何处理。
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和戈萨奇(Neil Gorsuch)两位保守派大法官与罗伯兹,以及三位自由派大法官组成多数派。托马斯(Clarence Thomas)、阿利托(Samuel Alito)和卡瓦诺(Brett Kavanaugh)三位保守派大法官持反对意见。
最高法院判决指,特朗普政府对相关法律——《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的解读,即该法赋予特朗普声称的征收关税的权力,侵犯了国会的权力,并违反了一项名为“重大问题原则”(major questions doctrine)的法律原则。
报道指,保守派大法官一直奉行这项原则,它要求政府行政部门在采取具有“重大经济和政治意义”的行动时必须获得国会的明确授权(congressional authorization)。法院曾引用这项原则,阻止民主党前总统拜登(Joe Biden)的一些关键行政措施。
罗伯茨大法官引用最高法院早前的一项裁决写道:“总统必须“拿出国会的明确授权”来证明其行使征收关税这一非同寻常的权力是正当的”,并补充道:“他做不到。”
特朗普一直将对进口货品征收关税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和外交政策工具。关税是特朗普在第二个总统任期开始后发起的全球贸易战的核心,这场贸易战疏远了贸易伙伴,影响了金融市场,并造成了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
最高法院就受关税影响的企业和12个州(其中大多数由民主党执政),对特朗普史无前例地利用该法律单方面征收进口关税提出的法律挑战作出了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