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拟对科技巨头征2%营收税 除非与本地新闻机构达成付费协议
撰文: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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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政府公布法案草案,拟对Meta、Google及TikTok等科技巨头征收新税,除非这些平台自愿与当地新闻机构签署付费协议,以应对传统媒体在数码平台冲击下面临的生存压力。
法新社报道,根据拟议的新法律安排,这些大型数码平台须就分享本地媒体新闻内容所带来的平台流量,向出版商提供经济补偿。
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Anthony Albanese)表明,政府将给予Meta、Google和TikTok机会,与本地新闻出版商达成内容交易。
2026年3月30日,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Anthony Albanese)在首都坎培拉国会大厦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表讲话。(Reuters)
他强调,若这些科技巨头拒绝合作,将面临强制性征税措施,税额相当于它们在澳大利亚营收的2.25%。“大型数码平台不能逃避新闻媒体议价法令下的义务。”
为防止科技巨头通过在平台上移除新闻内容规避监管,这项草案也特别作出制度设计,避免平台简单“下架新闻”以绕过缴费责任。
社交平台:这张摄于2021年7月13日的插图显示,智能手机上安装了Facebook、TikTok、Twitter、YouTube 和Instagram应用程式。(Reuters)
支持者指出,社媒公司利用新闻报道吸引用户,并吸走原本属于新闻机构的大量线上广告收入,使传统新闻编辑室财务状况日益恶化。
坎培拉大学研究显示,超过半数澳大利亚人通过社交媒体获取新闻,突显数码平台在新闻传播中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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