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裤袋藏50件象牙制品闯关 罗湖口岸断正 鉴定属于濒危物种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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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男子在裤袋中携带合共50件象牙制品、动物制品,从罗湖口岸过关时被海关检获。

男子在裤袋中携带合共50件象牙制品、动物制品闯关。(海关发布)
男子在裤袋中携带合共50件象牙制品、动物制品闯关。(海关发布)

据“海关发布”消息,罗湖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男性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未向海关申报,且其衣着宽松、步态僵硬,海关关员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检查过程中,海关关员注意到该旅客裤袋明显鼓起,但其拒绝自行取出裤袋内物品。

经进一步检查,海关关员在该旅客裤袋内发现两个贴有“木头”标签的透明密封袋,袋内装有形状、大小不一的黑色块状物品,合共50件。该批块状物明显重于普通木块,表面的黑色染料脱落后变成了白色块状物。

海关关员在该旅客裤袋内发现两个贴有“木头”标签的透明密封袋,袋内装有形状、大小不一的黑色块状物品,合共50件。(海关发布)

后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以上物品其中43件为非洲草原象或非洲森林象象牙制品,1件为非洲草原象或非洲森林象动物制品,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或Ⅱ中列明物种;其余6件经鉴定为象牙制品,但无法判定具体象牙种属。

内地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外,禁止携带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象牙制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中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禁止携带、寄递进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