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被迫月经期间强行同房 “换婚”女难忍长期家暴投毒杀夫判无期
20多年前,女子潘某的父母为解决婚姻问题,将她与邻村的吴某进行“换婚”,即她嫁给吴某,吴某的妹妹则嫁给潘某的哥哥。然而,婚后潘某常遭到吴某的虐待,特别是在她月经期间,吴某仍强行要求同房。最终,潘某因忍无可忍,杀害吴某,并在27年后落网,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最近公告了对潘某二审的判决,驳回了她的上诉请求。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资料,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最近公告了对潘某二审的判决,驳回了她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报道指,潘某娘家在鹰潭潢溪镇某村,家中兄弟姐妹较多。由于家里贫困,其大哥、二哥娶亲后,已经背负众多债务,三哥娶亲变得十分困难。1996年初,在当地媒婆的撮合下,父母将她与邻村的吴某家“换婚”,让她嫁给吴某,吴某的妹妹嫁给她三哥。吴某家境与潘某家相似,兄弟姐妹多,娶媳妇困难。故此,在没有恋爱过程的情况下,24岁的潘某嫁至吴家。
可是婚后,潘某发现吴某性格暴躁,还经常在她经期要求同房。由于潘某身材不高,长相一般,吴某总感觉潘某没自己的妹妹好,“换婚”中自己吃了亏,只要一不顺心,便对潘某非打即骂,二人经常因琐事争吵。1997年7月26日,潘某未能及时送秧苗,遭吴某责骂而引发激烈冲突。当晚,吴某再次要求与正值经期的潘某同房,并对潘某施以暴力。潘某意识到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决定杀死吴某。
次日早上,潘某在做早饭时,将老鼠药掺入电饭煲中,准备好米饭及其他食物等吴某回家后食用。不久后,吴某出现中毒症状,并于送医途中死亡。潘某的家人怀疑她下毒,报警要求验尸。经专业检验,确认吴某死于中毒。
在逃亡过程中,潘某改名,并于江苏某地打工,再后来嫁给了刘某并生育二子。她在村里生活低调,几乎不与村民互动,努力掩饰自己的过去。27年后,她在江西省贵溪市被警方捕获。
法院一审认定,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婚姻矛盾以毒杀方式剥夺他人生命,应赔偿死者家属的丧葬费及相关费用共计5万余元人民币。潘某在一审后提出上诉,然而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及量刑均得当,最终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